星期天下午,我找到了那个电影狂。
根据菲尔·菲尔丁的记录,他叫阿诺德·莱韦克,住在离录像带店六条街远的哥伦比亚大道。那是出租公寓,离高级社区比较远。两个男人坐在台阶上,喝着牛皮纸袋里面的罐装啤酒。其中一个男人的大腿上抱着个小女孩,正在吸她奶瓶里的柳橙汁。
门铃上没有阿诺德·莱韦克的名字,我走过去问那两个坐在台阶上的男人阿诺德·莱韦克是不是住这里。他们耸耸肩,摇着头露出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我走进去看,连管理员的门牌也找不到,只好按一楼住户的电铃,直到有人开门让我进去。
走廊上散发着老鼠和尿骚味。尽头的门打开,一个男人探出头来,我向他走去,他说:“你要干嘛?不要走得这么近!”
“别紧张。”
“你才不要紧张!”他说,“我有刀。”
我把手臂靠在身侧,让他看到我的手里空无一物,我说我要找一个叫阿诺德·莱韦克的人。
“哦,是吗?希望他没有欠你钱。”
“为什么?”
“因为他死啦。”说完他哈哈大笑了起来。他是个老头儿,白发稀疏,眼眶深陷,看来好像过不了多久就要去和莱韦克作伴似的。他的裤子很松,用吊带吊着,法兰绒衬衫道袍似的挂着。除非他是去二手商店买衣服,否则就是他最近真瘦了很多。
他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说:“我在生病,不过别担心,这病不会传染。”
“我比较怕那把刀。”
“哦,天哪。”
他把刀子拿出来给我看,是一把木柄法国碳钢菜刀。
“进来吧,看在上帝的份上,我不会砍你的。”说着他把刀放在靠门的桌上,领我进屋去。
他的房子很小,被隔成两个狭窄的房间,大的那间天花板上有一盏吊灯,是这房子唯一的照明设备。三个灯座中有俩灯泡已经烧掉了,剩下的那个最多只有四十瓦。房间整理得很干净,可是闻起来仍有一股老年人生了病的气味。
“你是怎么认识阿诺德·莱韦克的?”他问。
“我不认识他。”
“你不认识他?”他拽一条手巾捂住嘴咳嗽。
“该死!”他说,“那些混蛋把我浑身上下从屁眼到胃口都切除了,还是一点用都没有。这个病拖得太久了,因为我怕他们真会查出什么来。”
他尖厉地笑着,“结果还是被我料中了。”
我什么也没说。
“莱韦克这家伙嘛,人还不错,是法裔加拿大人,他一定是在这里出生的,因为他没什么口音。”
“他在这里住很久了?”
“多久才算很久?我在这里住了四十二年啦,你相信吗?在这种鬼地方一住四十二年,今年九月就要满四十三年了,不过九月之前我就会搬出去——到一个更小的地方。”说完他又放声大笑,笑得咳嗽不停,得再拽出手帕捂住嘴巴。等咳嗽稍微止住了,他又说:“一个更小的地方,像个六尺的盒子,懂不懂?”
“我猜把这种事情拿来开玩笑可能会好过一点。”
“瞎扯。没有什么会让我觉得好过。阿诺德住这儿大概有十年了,因为没选择余地,你懂吗?大部分时间他都关在自己屋里,当然喽,以他那种体型是不可能上街去跳踢踏舞的。”
我的脸一定看起来非常茫然。因此他说:“哎呀,我忘了你根本不认识他。他呀,胖得跟猪一样,我是说阿诺德。”他手往前一比,从上到下划一个愈来愈宽的弧形。“就像一颗梨子,走起路来和鸭子一样摇摇晃晃。他住三楼,不管去哪里都要爬两层楼,所以才不常出来。”
“他年纪多大?”
“不清楚,四十岁吧,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