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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间已经太晚了。当他迟迟疑疑地推开大门,一脸和善地向客厅内张望时,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立时露出灿烂的笑容,迎上前去。

    “进来,阿伯特,进来。我想客厅里的人你都认识。”

    阿伯特走进客厅,同他妻子握握手。

    “你刚从城里回来吗?”她热情地问道。尽管她知道除了城里他不会到其他地方去,但还是这样问。“喝杯茶好吗?”

    “不喝了,谢谢,亲爱的。我在办公室喝过了。”

    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依然是一脸灿烂的笑容,客厅内的客人们都认为她非常依恋她的丈夫。

    “哦,但我知道你还喜欢再喝一杯。我来亲自给你倒茶。”

    她走到茶几旁,全然忘了茶已经泡了一个半小时,现在是冰凉了。她为他倒了一杯,然后加上牛奶和方糖。阿伯特说了声谢谢后接过了茶杯,然后顺从地搅了搅。当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继续与客人们刚才停顿下来的谈话时,他就悄悄地将茶杯放下,一口未喝。他回家就是聚会行将结束的信号。剩下的几个客人也都相继告辞了。但有一次,众人的谈兴正浓,谈话的内容又非常重要,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坚持让客人们再坐一会儿。

    “这个问题必须出个结论,”她的语气几乎是有些故作调皮,“就这个问题阿伯特也许要发表点儿看法。让我们也听听他的观点。”

    话题是讨论何时女人开始时兴短发,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是否应该剪一个墙面板式短发发型。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是一个外表很有权威性的女人。她骨骼粗大,皮肥肉厚,只是她身材非常高大才没有显得过于臃肿。尽管如此,她给人的感觉依然是风度翩翩。她的脸盘比一般人要略大一些,这让她的容貌显得有些阳刚和睿智。而她也确是人如其貌。她的皮肤很黑,让你不禁会想,她的血管中也许还流淌着一点儿黎凡特人的血液。她自己也承认,她有时想,自己的诗狂放不羁的特征说明,自己一定是有点儿吉卜赛人的基因。她的眼睛很大,又黑又亮;她的鼻子很像惠灵顿大公,但肉要多些;她的下巴很宽,显得非常刚毅;她有一张大嘴,厚厚的红嘴唇一点儿没欠化妆品的情。阿伯特·福雷斯特夫人从不屈尊去擦点儿口红。她的头发呈灰色,又粗又硬。她将头发高高地盘在头顶,使她的身材显得更加高大。单从外表上看,她虽说还不至于让人感到害怕,但绝对是气势逼人。

    她总是身穿暗色调的衣服,衣着非常得体。虽然她的外表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知识女性,但她也是一个女人,而且穿时装也不影响自尊。所以她谨慎地追随着潮流,衣服的样式也很时髦。我想,她渴望将自己的头发剪成板式短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她认为采取这个行动前最好还是征询一下朋友们的意见,不能冲动行事。

    “哦,您一定要剪,一定,”哈利·奥克兰连声说道,语调中带着他特有的男孩的热情,“您要是剪了,看起来一定非常棒。”

    克利福德·波赖斯顿正在写一本关于曼特农夫人的书。他对这个看法有所怀疑。他认为这样做很危险。

    “我想,”他一面用细麻纱布的手帕擦着眼镜,一面说道,“我想一个人一旦习惯了某种发型,他就应该坚持下去。大家想想,路易十四如果不戴假发的话会是个什么样子?”

    “我也正在犹豫,”福雷斯特夫人说道,“但不管怎么说,一个人也得跟上时代潮流。我身处这个时代之中,不想让自己显得落伍了。正如威廉·麦斯特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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