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之处。嘴跟鼻子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皮肤天然很白皙,但现在晒得黝黑。从他的外貌来看,他应该是个普通的知识分子。他看起来像是个律师,或者是一个高尔夫球打得很漂亮的大学导师。我感觉他的品位应该不错,应该是个博览群书之人,应该是一个在切尔西午餐聚会上令人感到非常愉快的客人。但要命的是你只能通过寥寥几句话将他描述出来,让读者看到一个鲜活而有趣的人物,在读者的脑海中形成一个精确的图像,而这个图像我自己也想象不出来。也许最好的办法还是只描述这个人的特征,而省略对他其余外貌的详述。尽管这种方法已经让人用腻了,但它毕竟把这个人留给你的最明确的印象描述了出来。我一面看着他,一面陷入沉思之中。突然,他俯身向前,朝我微微鞠了一躬。尽管这个动作有些僵硬,但还是显得非常有礼。我有一个让人感到可笑的习惯,就是大吃一惊的时候会脸红。现在我感到自己的脸又红了。我感到吃惊是因为自己就这样盯着他瞅了好几分钟,仿佛他是一个假人。他一定认为我是一个非常无礼之人。我非常尴尬地点点头,把目光挪开。幸运的是,此时服务员过来递给我一个碟子。我的确认为自己以前从未见过这个人。我在心里问自己,他向我鞠一躬,究竟是由于我长时间地盯着他,使他产生了似曾在何处见过我的错觉,还是我真的就在什么地方见过他,然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了?我这个人不善于记住他人的面孔。这次也一样,他长得实在是太普通了,没有什么明确的特点。在任何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日,在伦敦所有的高尔夫球场,他这样长相的人你都能看到十来个。
他在我之前吃完了饭。他站起身来,走到我坐的桌旁时停下了。他向我伸出手来。
“您好!”他说道,“您刚进来的时候我没有认出您来。我绝非有意怠慢您。”
他说话的声调令人感到愉快,有一种在牛津培养出来的、被许多从未上过这所大学的人所仿效的语气。显然他认识我,而且没想到我会不认识他。我忙站起身来。但他比我高一大截,只能俯视着我。他身上带着一种倦怠,而他微微有点儿驼背,这又让我产生了他有点儿歉意的感觉。他的态度让人感觉有点儿纡尊降贵,同时又有点儿羞怯。
“一会儿能过来与我一起喝杯咖啡吗?”他说道,“我就自己一个人。”
“好的,我很高兴去。”
他走开了。可我还是想不起来他是谁或者我曾在哪里见过他。我注意到他身上有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当我俩握过手,简单交谈了几句的时候我还没有注意到,即使他点点头离开后我也没有注意到。但当他脸上堆起了带着猜疑的微笑时,我注意到了。近距离地观察他后,我感到他是一个有自己特色的美男子。他五官匀称,灰色的眼睛很漂亮,身材修长。但他的举止并不让人感到有趣。一个傻女人可能会说他看起来很浪漫。他很像是伯恩·琼斯的画中的一位骑士。当然他比画中的骑士们要高一大截,而且这样形容并非意味着他同画中那些不幸的人物一样,也饱受着慢性结肠炎的折磨。你可能会想象他这种人一旦穿上高档服装后就会帅极了,但当你亲眼看到他穿着这样的服装后,你又会感到他显得很滑稽。
我吃完了饭,走进休息大厅。他坐在一把大扶手椅上,看到我后,他召唤服务员。我坐下了。一个服务员过来了,他要了咖啡和饭后饮用的甜露酒。他的意大利语说得很好。我琢磨着怎么才能知道他是谁而又不伤他的自尊。一般人都把自己看得很重,如果发现自己在他人心目中无足轻重,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