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忘记你救我一命,哦,我知道你禁止我提起,但这是事实,对你而言,我是个陌生人,你却愿意费心来救我免于被吊死的命运。”
多年前,伍斯在伦敦的贵族人家担任副领班,爱上一位侍女,她偷取女主人的红宝石珍珠项链。出于爱,伍斯不忍心见到她被逮捕吊死的命运,遂一肩挑起责任,被送到监狱执刑处死。
瑞克从俱乐部仆人的口中,得知伍斯的故事,就利用关系,去找治安官和典狱长,以半贿赂半强迫的手法,解救这位副总管,伦敦人传说柯瑞克可以说得令死人复活,只不过他却从死刑台上救下一位犯人。
伍斯第一次见到柯瑞克,是在他牢房门口,他是一脸嘲讽而有趣的表情。
“原来你就是那个傻瓜,甘愿为一个当扒手的贱人丧命?”
“是,是的,先生。”伍斯口吃地说,看着柯瑞克把一笔钱交给狱卒。
“你是忠贞多于智能,”瑞克笑着说。“呃,大坏人,我可以用你当俱乐部的总管,除非你宁愿明天上绞刑台?”
伍斯只差没跪下来亲吻他的脚,自此忠实地伺候他。现在,当他看见这位意志坚强、富裕的雇主落到今天的情景,他实在不知该如何帮助他。
“柯先生,”他试探地说。“我明白你为什么如此对待自己,”他脸上掠过一阵伤痛。“以前我也曾经爱过。”
“我记得,你和那个女扒手的高贵恋情。”
伍斯对他的嘲弄充耳不闻,径自以平稳热烈的声音说下去。
“十年来,我没有一天没想到她,依然看见她的脸,栩栩如生,彷佛是我记忆中的唯一。”
“天杀的傻瓜!”
“是的,先生,爱没有逻辑,没有人可以解释伪什么一个女人可以撕裂某个男人的心,而且绝不松手。对你而言,那个女人是裴莎莎,不是吗?”
“出去!”瑞克刺耳地说,手指掐起绉的床单里。
“先生,即使你失去她,也应该用一种可以纪念这段感情的态度来过自己的生活,看见你这样自甘放弃,她会很感伤。”
“出去!”
“好吧,先生。”
“再送一瓶琴酒上来。”
伍斯喃喃的同意,离开房里。
或许梢后瑞克会注意到琴酒根本没有送上来,但是此刻他是落入醉醺醺的无知当中,在他蠕动咕哝的睡眠当中,毫无意义的梦境一直飘进他的脑海中。
在漆黑当中,他开始察觉一个女性的身躯紧紧压住他,小手溜进他的睡袍里面,分开前襟,他的身体在亢奋中僵硬,他饥渴地贴向她,一把将她抱紧,双手捧住那丝滑的胸。
他浑身燃烧着欲望,翻身压在她上面,嘴巴沿着她的喉咙游移,留下一道湿热的痕迹,她热情地呻吟,拱身相迎。
“莎莎,”他贴着她的嘴唇呻吟。“噢,莎莎——”
一剎那间,有如刀般的利爪抓过他的背脊,报复地掐得很深,瑞克痛呼一声,向后缩,避开刺痛的利爪,一把扣住女人的手腕,压在她头的两侧。
贝娇云躺在他身下,怒目瞪着他,手指缩成爪状,指尖还沾着他的血。
“你这个发情的杂种,”她啐道。“别叫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瑞克发出一声低吼,双手扣紧她的脖子,一阵红色的浓雾环住了他。他的手指招进她的喉头,阻住血流和空气,直到她的脸颊胀成青紫色。她以一股变态的胜利感注视着他,彷佛很欢迎他这种谋杀的举动,正当她开始翻白眼,他咆哮地放开,跳下床来。
娇云蜷缩着身子,房里充满她窒息的咳嗽声。
瑞克手指颤抖地拉铃唤伍斯上来,茫然地走向窗户,拉紧身上的袍子,揉揉没有刮胡子的下巴,胡渣粗得像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