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诺布冈,找到了霍尔斯特德给我的地址。我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电话总机的值班人员,请他通知一下菲茨斯蒂芬。我印象中的菲茨斯蒂芬还是个三十二岁的瘦高个儿,头发是栗色的,灰色的眼睛总是眼皮耷拉,一张大嘴显得很滑稽,衣着打扮随随便便,故意做出一副懒相,最爱谈天说地,不管扯上什么话题,只要这话题有点不寻常之处,他一谈起来似乎可靠的消息就总是特多,独到的见解也总是特多。
我还是五年以前在纽约跟他见的面,当时有几家滑头传媒串通一气骗了一个钻石商人的遗孀十万块钱,我正在纽约调查他们的骗局。菲茨斯蒂芬也在这方面进行查访,他要的是创作素材。我们成了相识,彼此通力合作。在合作中我得到的要比他多,因为他对这套鬼把戏真是熟悉到极点。靠了他的帮助,我两三个星期就完成了调查任务。此后我们一直相当要好,不过一两个月以后我就离开了纽约。
“菲茨斯蒂芬先生说请你直接上去,”电话总机的那个值班人员说。
他的房间在六楼。我走出电梯的时候,他已经在房门口站着了。
“哎呀,”他伸出一只瘦瘦的手来说,“会是你呀。”
“正是在下。”
他一点也没有改变。我们走进一个房间,房里五六只书橱、四张桌子一摆,已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容纳其它东西了。好几种文字的书刊,还有报纸、剪报资料、校样等等,乱糟糟堆得到处都是——跟他当年在纽约的住处完全一个样。
我们坐了下来,脚也总算在桌子腿中间找到了插足之地,于是就各自约略诉说了自己别后的经历。他住在旧金山已经有一年多一点——不过他说他周末总是不在的,有一次为了要把一部小说一口气写完,还到乡下去“隐居”了两个月。我在旧金山可是已经住了快五年了。他说他喜欢旧金山,不过真要是有人发起运动,主张把西部还给印第安人,他也不会反对。
“那你写作的‘买卖’干得怎么样了?”我问。
他目光一下子尖利了起来,望着我反问:“你没有看我的书吧?”
“给你说对了。怪了,你怎么知道的?”
“听你的口气呀,你的口气好大,活像个大老板,花了两个钱,买了个写书的人似的。这种口气我是难得听到的,所以很听不惯。啊呀,对了!你还记得吗,有一次我还硬是要把我写的书送你一套来着?”他说话一向总是喜欢用这种腔调。
“记得。可我一点都没有怪你。你那时喝醉了。”
“是喝雪莉酒喝醉的——在埃尔莎·多恩家喝雪莉酒喝醉的。还记得埃尔莎吗?她拿出刚画好的一幅作品来给我们看,你说画得不错。哎呀老天乖乖,当时她那个气啊!你这句话其实倒是出于一片诚心,却说得太平淡了,好像只要这么一说她就包管会喜欢似的。还记得吗?她当下就把我们撵了出去,不过我们两个这时早已灌饱了雪莉酒,都醉醺醺了。可你还没有醉糊涂,所以就没有肯要我的书。”
我给他解释:“我是担心看了你的书,懂了你的书,会让你觉得掉了身价呀。”
一个华人男仆给我们送来了冰镇白葡萄酒。
菲茨斯蒂芬说:“你大概还在专门追逐那班为非作歹的倒霉蛋吧?”
“对。所以我才碰上了这样的巧事,打听到了你住在这儿。霍尔斯特德告诉我,说你认识埃德加·莱格特。”
他那双睡意朦胧的灰眼睛陡地透出了一丝亮光,身子也随即在椅子里坐了坐直,一边问:“莱格特是不是犯了什么事了?”
“你这么说该不会是无缘无故的吧?”
“我可没这么说。我只是问问罢了。”他身子又往椅子里埋下去了,可是眼睛里的亮光却并没有消失。“来,说给我听听麻。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