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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93年,一场严重的流行病黄热病袭击了费城。当时,这座城市里有一位顶尖的医生名叫本杰明·拉什(BenjaminRush),他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在灾难过程中,拉什是少数几位确实治疗了几千例黄热病的医生。拉什信奉一种医学理论,认为黄热病必须用大量放血的方法治疗(用手术刀或水蛭吸血的方法使血液离开身体)。他为许多病人实施了这种疗法,当他自己感染这种疾病的时候,他也如法炮制。评论家指责他的治疗方法甚至比疾病本身更危险。然而,随着疾病的流行,拉什对他的疗法却更加自信了,即便曾有几个病人死去。这是为什么呢?

    有人这么总结拉什的态度:“一方面坚信自己的理论是正确的,另一方面又缺乏有效的方法对治疗效果进行系统研究,因此他将每个好转的病例都归为治疗方法的功效,而将每个死亡的病例都归为病情的严重性”(Eisenberg,1977,p.1106)。换句话说,如果病人情况好转,就被作为放血疗法有效的证据;如果病人死掉了,就被拉什解释为病人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我们现在知道为什么对拉什的批评是正确的了:他的治疗方法和黄热病本身一样危险。在本章中,我们将要讨论拉什错在哪里。他的错误为阐明科学思维中最重要的一项原则提供了样本,而这一原则在评估心理学理论时尤其有用。

    本章中,我们关注第1章中已经讨论过的科学的第三个基本特征:科学只研究可解的问题。科学家们所说的“可解的问题”通常是指“可检验的理论”。科学家要确认某个理论是不是可检验的,采取的方法就是确保该理论是可证伪的,也就是说,理论对应着自然世界中的真实事件。接下来,我们就要看一看为何所谓的可证伪性标准在心理学中如此重要。

    本杰明·拉什在评估其疗法的效果时跌人了一个致命的陷阱。他的评价方法根本就不可能让人得出其治疗方法无效的结论。如果说,病人的恢复是对他治疗方法有效性的肯定(对其医疗理论的肯定),那只有当病人的死亡是对其治疗方法的否定时才算公平。但事实上,他却把这种否定合理化了。拉什解释证据的方式,违反了科学理论建构和检验应遵循的最重要原则之一:他令自己的理论不能被证伪。

    科学理论的表述应该遵循这样的原则——从中得出的预测有可能被表明是错误的。因此,对某理论的新证据进行评价,必须使新的数据具有证伪该理论的可能性。这项原则通常被称为“可证伪性标准”。一位叫卡尔·波普尔(KarlPopper)的哲学家一直致力于强调可证伪性标准在科学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他的文章被现在仍从事科研工作的科学家们广泛阅读(Magee,1985)。

    可证伪性标准主张,一项理论如果有用,它所做出的预测必须是明确的。理论必须两面兼顾,也可以说,这项理论在告诉我们哪些事情会发生的同时,应该指出哪些事情不会发生。如果不会发生的事情确实发生了,我们就得到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这项理论有问题:它可能需要修正,或者我们需要去寻找一个全新的理论。不管哪种方式,我们将最终有一个更接近真理的理论。相反,如果一项理论预测包括了所有可能观察到的数据,那么它将永远不能被修正,同时我们将被禁锢在当前的思维方式中,失去了取得进步的可能。这就是说,一项成功的理论并不是可以用来解释所有可能的结果,因为这样的理论本身就丧失了任何预测能力。

    在这本书的余下部分,我们会经常涉及理论的评估,因此我们必须澄清一个关于理论的常见误解。这个误解体现为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哦,这只不过是一种理论。”这句话代表了外行人使用“理论”这个词时通常所指的意思:一项未经证实的假设,一个纯粹的猜想或直觉。这意味着一个理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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