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地放在老人膝上。他爬出窗户,小跑着离开地沟。我想吐,而老人听到一段好戏时,还会轻抚它的毛发,就好像它是值得分享的知己。
我决定离开这座城市。次日当我从出租屋出来吃早餐时,小孩恰好走来。我惊愕地问:“你怎么知道这里的?”
“第一天我就跟踪到你。”他说着这样的事实时仍然带着笑,这让我感到既恶心又毛骨悚然。我决定连押金也不要,取过包就走。他捉住我衣袖:“你一走就没人和我玩了。你是好人,他们都不帮我。”我掸他,他却拉得更用力,脸上同时涌出两种表情,既有真切的哭意,又有讨好的笑容。我打他,他便彻底哀伤地松手,说:“我知道你迟早会走的。”我被这近似情话的话弄蒙,眼睁睁地看着他留下一个背影。
他快走出院门时,我喊出一声,他转过身也喊。我示意他先说,他便说:“哥,我看中一件东西了。”
“要多少钱?”
“我有钱,我昨天搞到几十块。”
“你自己买就是了,不用管我。”
“我想买来送你。电视里和你这样的人都有领带。我来问你喜欢不喜欢红色的。”
“不必了。”
“非要送的,你先别走。”
他看着我,向后退,好像怕我走掉,然后转身跑了。我进房提包,走到路上,已看不见他。走出几十米,我躲到树荫下,回忆这难得的义气,掏出望远镜寻他。那边人走来走去,就像活动的屏障移来移去,怎么也找不着他。我准备收起它时,他又匆匆走进镜头,后头跟着三个高大的警察。他们等着红绿灯,他踮着脚,用手蹭着肮脏的军服,仰头和他们交谈。恬不知耻。我僵住,手不停颤抖,汗像饿鼠倾巢而出。我一直看着他极其大声地分辩,并用手指向我这边,还陷在那极度的、像泥潭一样深的震撼里,就好像神给我下了一个定咒。一名警察用食指点着脸颊,朝这边看着,忽而大手一挥,剩余的两名警察便分两边包抄来,他自己则沿着直线大步流星走来。直到这时,直到追捕我的事实明确地发生了,我才知道将望远镜塞进包,挎着它,拉紧背带,没命地跑。腿蹬到地上时,我感到它蹬得不够有力,抬起时,又觉得过于沉重。我像是踩着棉花,在深水里跳着。我将自己跑成目标了。后边传来警察的声音:“你等下,等下。”我听出里边的气急败坏和虚弱,反而跑得欢了。我就像参加奥运会百米决赛一样,让腿脚像弹簧一样落下,双手不停剪切,脑袋一啄一啄,一头啄进空气中。街边的人不断停下来,呆呆地看着我。我想风会刮他们一脸。警察追上几十步,都岔了气,勉强喊:“再跑我就开枪了。”开吧。此时我已物我两忘,正为着奔跑本身而奔跑。
我跑在时间的最前列。在过去,时间是凝滞的,过去是现在,现在是未来,昨天、今天、明天组成一个混沌的整体,疆界无穷无尽。现在它却像一枚急速前移的箭头,一个射出去的点。它光明、剽悍、无所畏惧,像毒辣的阳光,凶猛地刺进每一个到来的未来,将它烧成矿渣一般黑暗的过去。我决定跑得粉碎。我感觉它的味道就像压缩了一头整牛的小牛肉干,包含了一整个天下的悬空停住的汗珠,如此充实、简练,充满张力。
一辆黑车将幻景击碎。它沾染了汽车所有的毛病,破旧不堪,咔咔作响,随时可能趴卧于地,在道路上划出粗笨的伤口。但它从无到有,从距离遥远到几乎撞飞我,只花了六七秒时间。我被迫钻入窄小的巷道。这世界永不缺多管闲事的人,又有好几辆摩托车跟着追进巷子。这些黑车暗地里对警察咬牙切齿,现在却迸发出与有荣焉的豪迈,这些卑贱成性的黑车!它们迫使我不停抛掷煤筐、啤酒瓶、破旧椅子甚至可能还坐着小孩的童车。我每跑几步,都有一扇木门洞开。它们温柔、焦急地看着我,承诺给我衣柜、鼠洞、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