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温尼特先生拿两份,我丈夫拿一份,我拿一份。
“租赁条款规定,出租人的权益不论自愿或强制的,皆不得转让。您是否听说过这种租赁条款,梅森先生……强制性转让也不可以?”
“是的,”梅森道,“许多州的法律都这样规定。”
“假如我们破产了,或财产查封,租赁就作废了;假如任何一部分财产卷入法庭诉讼或我们租赁的财产权益引起诉讼或受到法庭裁决,出租人温尼特有权宣布租赁作废,那时他当然会把我们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饭店业务全部接管过去。”
“那时会怎么样?”梅森问。
“那时,”她说道,“我丈夫用那条虚线上的签字和协议上的一大堆条款把我紧紧地套住以后,我只能在他外出时继续管理这些饭店并按照协议条款把收入给温尼特送去。”
“工资呢?”梅森问道,“当事人是否领取工资?”
“没有。按照协议条款,从温尼特先生那里得到的分成就是全部报酬。当然,我只说了个大概。协议是很长的一份文件,现在我才遗憾地醒悟到,那是经过精心策划的。”
“是的,我开始明白您的处境了,”梅森道,“您的丈夫失踪了?”
“我丈夫离开了我。他在军队服役。服役期早已满了,我等着他回家,可是他不回来。我得不到他一点消息。后来我丈夫的律师给我来了电话,告诉我我丈夫要求离婚和一项财产公平分配的协议。我丈夫要求分配财产,这完全是强盗行为。”
“您丈夫的律师和他有通信联系吗?”
“啊,是的,”她说道,“让霍拉斯·雷德菲尔德先生去办吧。”
“而您却不能离婚,除非……”
“啊,我不能离婚,”她说道,“不能在有利于我的条件下离婚。我要拿出些东西来证明我所做的工作。您是否能够理解,梅森先生,我曾投入了我4年多的生命,为这些饭店奴隶般地工作,不分昼夜,担起全部管理责任,把它们建成了赚钱的买卖,而每当拿到一块钱,我丈夫也拿到一块钱。我为了争取援助,安排菜单,编写广告而费尽心血,常常工作到深夜……”
“您为什么要这样做?”梅森问道,“您为什么不坐下休息,过得舒服一些?”
“因为我休息不起。我要赚钱。我的这些生意非常赚钱。赚的钱这么多,让我不敢懈怠。问题是我丈夫要坐在某个热带岛屿的棕榈树荫下,有个小情人伺候得他舒舒服服,还为抛弃了我而高兴。而每当我赚一块钱时,他也赚一块钱。”
“我的律师告诉我,按照本州的法律,除非我能亲自给他送去传票,我不能从与我丈夫的诉讼中得到生活费。”
“我的律师要求在本州边界以内送交传票,还要求财产分配协议。”
“以后呢?”梅森问道。
“以后我就能通过诉讼得到离婚。我还能利用财产协议与温尼特先生达成新的协议。”
“温尼特是否愿意和您签订新的协议呢?”
“我想会的,他应该同意。我为他赚了许多钱。我好像有为每个人赚钱的本事。”
“包括您自己。”
“是的,包括我自己。我想我会乐意这样安排,这关系到我个人的收入。让我有气的是达尔文实际上是让我为他干。对他来讲这当然是很上算了。”
“他没有和您通过信?”
“没有直接联系过。一个字也没给我写过。甚至最便宜的明信片也没寄过一张。我拼命地为他干。他却游手好闲。我想这是我遇到过的最卑鄙的行为。”
“您不该为这事折磨自己。”梅森道。“是它在折磨我,梅森先生。恐怕比我知道的还严重。然而,我终于得出结论,我被夹在法律的钳子里,它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