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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分局在西区十街。我到那儿时,艾迪·凯勒正在他的办公室审阅报告。他看到我一点也不吃惊。他把文件推到一旁,朝桌边一张椅子点了点头。我一屁股坐下,伸手跟他握了握。两张十块和一张五块的钞票从我手上转到他手上。

    “我看你得添顶帽子。”我告诉他。

    “这话不假。帽子再多,我也觉得永远少了一顶。你看汉尼福德怎么样?”

    “可怜的家伙。”

    “是啊,也只能这么说。事情发生太快,他只有张着嘴巴傻在那里。击垮他的就是这个,你知道。时间因素。如果我们逮凶手花个十天半个月、一个月的,或者说开庭审讯,拖个一年左右。那样一来他就好过多了,他可以有机会跟着案情发展慢慢适应。但照现在这样子,砰一下,事情接二连三赶着来,他连女儿死掉都不知道我们就已经拿住凶手,等他好不容易他妈的回过神,坐飞机赶来,男孩已经吊死了。汉尼福德适应不了,因为他时间不够。”他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所以我想到该找个老伙计,让他趁机捞一笔。”

    “是啊,为什么不呢?”

    他从烟灰缸里拿出一支熄灭的雪茄重新点上。换支新的抽,他绝对负担得起。第六分局炙手可热,而他的职位又有不少油水可捞。他大可三言两语打发了汉尼福德,犯不着为了抽二十五块蝇头小利引荐给我。积习难改。

    “拿本便条纸,到现场附近散个步,找人问问话。花几个小时就可以收了。到时候报上一个礼拜的工作量,狠狠敲他个一天一百块,花费另算。全天下没有比这更好的差事。”

    我说:“我想瞧瞧这案子的档案。”

    “干嘛多此一举?你啥也找不到的,马修。案子还没开审就已经结案了。我们连那狗娘养的干了什么事都不知道,就已经把他上了铐。”

    “只是例行公事。”

    他眯了眯眼睛。我们年龄差不多,但我比他要早进入警界,他还在警校受训时,我就已经做了退休打算。凯勒现在看起来老了很多,下巴松垮垮的,长期的办公桌生涯坐得他臀部全是赘肉。他眼里有些东西是我不喜欢。

    “浪费时间,马修。何必自找麻烦?”

    “就当这是我的办案方式好了。”

    “档案不对外人公开,这点你该清楚。”

    我说:“让我看看,就再给你添顶帽子。另外我也想跟抓住犯人的警官谈谈。”

    “这个我可以帮你问问,安排碰面。不过答不答应在他。”

    “当然。”

    二十分钟后,办公室只剩我一人。我钱包里少了二十五块,我面前的桌上多了个牛皮档案袋。钱花得有点冤枉,纸夹没多提供什么新的资料。

    巡警刘易斯·潘科夫,抓住罪犯的警官,写了一份报告。我有一阵子没读这种东西,它让我重温旧梦:从“例行的徒步巡逻任务,目标往西的方向行进”一直到“在此时刻,肇事罪犯被移往男囚狱责行监禁。”他的警察术语真特别。

    潘科夫的报告我读了两遍,记了些笔记。报告如果用白话来说,其实还算是挺清楚的事实陈述。四点过十八分,他在银行街往西走。他听到一阵嘈杂,没多久便碰到一些人告诉他说,贝顿街有个浑身是血的疯子在那儿手舞足蹈。潘科夫立刻跑过街角到贝顿街,发现“被举报的刑事犯人,其后查证出是贝顿街一九四号的理查德·范德普尔,他衣衫不整,浑身看似血液之物,嘴里高喊猥亵之语,并对路人展露他的私处。”

    潘科夫头脑清醒地把他上铐,好不容易才问出他的住处。他领着嫌犯上了两层楼梯,进入范德普尔和温迪·汉尼福德同住的公寓。他在那儿看到温迪·汉尼福德,“显然已经身亡,身无蔽体之物,戳刺致死,显然是利器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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