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科夫马上电话报告警局,其后便是例行公事。验尸人员看过后,证实潘科夫的判断正确——温迪的确已死。摄影小组拍下照片:几张血迹四溅的公寓照片,多张温迪尸身的特写。
无从得知她生前的长相。她因失血过多死亡,这点麦克白夫人①颇有体会。实在难以想像,人体在死亡过程流失的血液可以多到什么地步。要是拿根冰钻刺入心脏,衬衫前襟有可能连一滴血也看不到。但范德普尔割了她的乳房、大腿、肚子,以及喉咙,整张床如同血海。
他们拍下尸体以后,移尸解剖检验。由验尸官简吉尔验尸。他表示受害者是二十多岁的白种女性,最近有过性交,包括口交及性器接触;遭利器割了二十三下,很可能是剃须刀,但没有戳刺伤口(他判断是剃须刀或许原因在此);许多动脉、静脉(名称他全一一指出)在这非人道过程中,或遭全部,或遭局部割开;死亡时间大约是当天下午四点,误差是二十分钟;而且他推断,伤口不可能是自行造成的。
最后这点他的立场如此坚定,实在叫我佩服万分。档案夹其余部分全是零星记载,日后都得由司法机器的其他部门发出正式报告加以补充说明。有条附注指出,犯人在第二天就被带到法官面前,正式以杀人罪名被控。另一条则注明法庭指派的律师名字。还有一条指出,理查德·范德普尔在礼拜六早上六点前不久,经人发现死于牢中。
档案夹往后必定日益茁壮。案子已经宣告侦破,但第六分局的档案会像尸体上的头发和指甲一样不断生长。查牢房时发现理查德·范德普尔吊死在蒸汽管上的监狱管理人员得交份报告。同样得交报告的还有宣布他死亡的医官,以及斩钉截铁判定他死因的那位。他撕开床单绑成绳,系住自己的脖子吊死了。最终法医的检验报告会总结说:温迪·汉尼福德遭理查德·范德普尔谋害,而理查德·范德普尔则畏罪自杀。第六分局,以及其他与此案有关的人员,已经定下这个结论。而这个结论的前半部分,他们早在范德普尔入狱之前就已定下。
我回头重看某些资料。照片我一张张拿来细看。公寓看来并不特别凌乱,这表示凶手是她的熟人。我回到验尸报告。温迪的指甲缝没有皮肤,没有明显的挣扎痕迹。脸部瘀青呢?是有。这样看来,他在割她时她有可能已经昏迷。她可能是过了一段时间才死透。如果他先割喉咙,而且把颈静脉划开,她应该可以走得快点。问题是她躯干上的伤口失血太多。
我挑出一张照片,塞进衬衫。我不确定目的何在,但我知道没人在意。我认识布鲁克林圆石丘一名内勤警员,他习惯性地会把经手的每张恐怖照片复印收藏。我从没问他原因。
凯勒回来时,我已经收拾好所有文件,放回档案袋里。他换了支雪茄抽。我从他书桌后站起,他问我是否满意。
“我还是想跟潘科夫谈谈。”
“都安排好啦。我知道你他妈的死脑筋,不可能改变主意。那堆垃圾里头你捞到啥个宝贝没?”
“我怎么知道?连要找什么都不清楚。听说她拉客,有证据吗?”
“没铁证。不过要找的话,准能找到。衣柜里都是名牌,手提包里好几百块,看不出她靠啥生活。答案再明显不过。”
“她为什么跟范德普尔同住?”
“那小子有根十二英寸长的舌头。”
“不开玩笑。他帮她拉皮条吗?”
“可能。”
“他们俩都没前科,对吧?”
“没有,没坐过牢。等他割了她以后,两人才上官方记录。”
我闭了一会儿眼睛。凯勒叫我的名字,我抬起头。我说:“只是个念头闪过。你说过一切发生得太快,汉尼福德措手不及。除了你提的两种情况以外,我还想到一层:如果杀她的人身分不明,你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