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打算住在月桂旅店,也不打算用那部手机打任何电话,我甚至不打算把那部手机带在身上,因为我猜想他们可以用它来找到我的位置,无论手机有没有开机。”
“他们有办法做到这样?”
“我的基本原则就是,任何人都有可能做到任何事。所以如果他们想找出那部手机的位置,就会找到月桂旅店,因为我就是把手机留在那里。”
“在那个房间。”
“204号房。”
“你还记得房间号码。太厉害了,凯勒。几乎就像你会背那些总统名单一样厉害。我们的第十四任总统是谁,你会不会刚好记得?”
“富兰克林·皮尔斯。”
“果然厉害。接下来是加分题,他那张邮票是什么颜色的?”
“蓝色。”
“蓝色,富兰克林·皮尔斯,还有204号房。你的记忆力真了不起,但是……”
“但是又怎样?桃儿,他们买那部手机的方式,可能就跟我买这部手机一样,而且在耳毛先生交给我之前,他们可能从来没用它来打过电话。”
她立刻回答。“但如果不是,”她说,“你可以按一个键,就知道他们之前打的八通或十通电话。”
“没错。”
“甚至你还可以追踪这些电话号码,查出这手机是谁买的、什么时候买的。”
“有可能。”
“同样的问题,凯勒。那又怎样?我没住过月桂旅店,或许那里的清洁女工没那么仔细,但你真以为过了那么久,那部手机还会在房里?”
“有可能。”
“你真这么想?”
“那个房间有张超大双人床。”他说。
“这是很好啦,不过反正你也不会睡在上头……”
“我留下那部手机时,不希望任何人拿去用。所以我抬起床垫,把那玩意儿塞到底下的正中央。”
“你可以想象警方一定会把那个房间搜得多彻底吗?”
“在一桩备受瞩目的政治暗杀之后?没错,我可以想象。”
“他们可能已经搜到了。”
“但或许没有呢?”
“或许没有。”
“假设手机还在那儿,现在还能用吗?到现在电池早就没电了吧?”
“很可能。”
“不过那边买得到新电池。”
“即使是在衣阿华州。”他说。
“月桂旅店。你不会刚好记得他们的电话号码吧?对,你当然不记得。那些号码又没印在邮票上过。”
他走到窗边,往外看着这个城市,同时她用电话先找查号台,然后跟月桂旅店订房部的一个人谈。她讲完后挂掉电话:“唔,那个女人一定觉得我疯了。”
“不过你办到了。”
“我们得住二楼,因为我先生受不了头顶上有脚步声。然后我不想听到车声,而且对光线很敏感,同时我们两个人都要离楼梯很近,但又不能就在楼梯顶,另外我在网站上看过他们的平面图,你猜猜哪个房间对我们来说最适合?”
“听起来是疯了,”他同意,“不过你跟那个职员讲话的时候,听起来很理智啊。”
“我们订到204号房了,明天开始三个晚上。怎么了?”
“啊,我不知道。要合住一个房间三个晚上,感觉上好久。”
“要我们两个合住一个房间,光一个晚上都嫌太久了,凯勒。你在月桂旅店连一个晚上都不必住,我也不必。我们在那里订房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拿到房间钥匙。你不会还留着几个月前的钥匙吧?”
“没有,反正留着也没用。他们现在都用电子钥匙卡了,每回住客换人,他们就会重新设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