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那两个警察到得早,但也只不过早几分钟而已。刚把蓝色的制服换好,门铃就响了。我打开门让雷和罗伦进来。雷的脸色不太好,罗伦的神情则是阴晴不定。雷先进来,大拇指往肩后一指。“那家伙快把我逼疯了,伯尼,”他说,“你向他解释为什么他不能跟我们一起去。”
我看着罗伦,他的眼睛却瞄向我脚上的褐色休闲鞋,倒不是他对这双鞋子有什么意见,而是因为他就是要低着头看地下。“我觉得我也应该去,”他说,“如果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不会出什么事的,”雷说,“我和伯尼去看个地方,然后离开那里,回到这里,伯尼把装备还给你,你和我回家数钱。你带杂志来了吗?”
“我带了本书。”
“那你就坐在沙发上读书,那张沙发很舒服,先前我坐过。你读书的时候身上还挂着那么多家伙?”
罗伦深深地吸气、吐气,吸气、吐气。“假如出了什么事呢?假如这双子座的人又出怪招呢?你和我在纽约市又隔得天南地北,雷,这该怎么办?”
“弗兰克斯福德的公寓在东城,”我说,“跟这里是同一个区。”
没人搭理我的这句话。罗伦不住地描述各种意外,从交通意外到突然有市民遭到攻击等,不一而足。雷对他说,发生这种情况时三个警察——两个正牌和一个冒牌货——混在一起会更怪,还不如一个真警察和一个假警察的组合好。
“我不放心。”罗伦说,“如果你们想听实话的话,我告诉你们我觉得会有意外。”
“如果你跟来的话,你和伯尼两个人只能一人佩枪、一人佩警徽,对了,还只有一个人有帽子,我的老天。”
“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坐在这里,没有警徽、没有枪,天哪,我不知道,雷。”
“门已经锁上了,你坐在空的客厅里,到底要枪干什么?难道你怕蟑螂不成?”
“没有蟑螂,”我说,“这幢公寓很干净。”
“听到没有,”雷说,“这里没有蟑螂。”
“谁怕蟑螂?”
“我以为你怕。”
“我就是没个主意,雷。”
“坐着吧,你这个浑蛋,把装备交给伯尼。伯尼,他也许喝点酒就不会那么紧张了,对不对?”
“对。”
“你这里有酒吗?”
我到厨房去找威士忌,出来的时候,手里除了酒瓶还有酒杯和冰块。“最好不要。”罗伦说,“我正在值勤呢。”
“天哪!”雷说。
我说:“这样吧,我放在这里——如果你要的话,罗伦。”他点点头。我系上他的枪带,还试了试,确定枪很稳妥地插在枪套里,免得它掉出来让大家难堪。我伸手摸了摸身后那块又冷又重的顽铁,真没想到它是那么可怕的东西。“妈的,这玩意儿有没有一吨重啊?”我说。
“什么?枪啊,你会习惯的。”
“屁股后面有块这个东西,想要直着行走都很难,那么重。”
“不用多久你就会习惯的,少了它,你还会觉得像没穿衣服一样。”
我从罗伦那里接过那根被磨得锃亮的黑色警棍,还甩了两下,打在手掌上。这根木头很平滑,打磨得很仔细。雷教我怎么把警棍挂在身上,才不会松松垮垮的老是打到自己的小腿。最后我别上警徽,把帽子戴正。我走到卧室,照了照镜子里的自己,这次我觉得自己真的像个警察了。
帽子当然是关键,但是警徽、配枪、警棍和手铐也在我身上起了微妙的变化,改变了我的态度,让我更适应我扮演的角色。我把警棍从钩子上取下,试着转了转,再把它挂回到钩子上。我一度想把枪从枪套里拔出来,但随即打消了这个念头。我想,我唯一射得到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