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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晨,她不需要踢翻花盆叫醒我了。九点刚过,我就起了床。洗过澡,我想刮刮胡子。罗德尼留了一把很糟糕的刮胡刀,是我好不容易才在一个空的邦迪盒子后面的空药箱里找到的。这是一把旧得不能再旧的古列牌刮胡刀,起码一年没用过了,也起码有一年零一天没有清理过。旧刀片还在上面,罗德尼上次刮胡子留下的残渣也在里面。我在水龙头下用水冲了半天,就像用小扫帚清理满屋的垃圾一样吃力。

    我决定打个电话给鲁思,请她带牙刷、牙膏和刮胡膏给我。我翻了翻电话簿,在曼哈顿区找到了很多姓海托华的人,这才发现海托华这个姓真是很普通,比我预想的还多见。但是没有住在贝克街的,也没有叫鲁思的。我打电话到查号台,一个有浓厚拉丁口音的接线员告诉我说在贝克街上査不到鲁思这个名字,可能是没有登记。挂上电话之后,我对自己说不能因为英语是她的第二语言,就怀疑她的能力。

    我又拨了一次四一一查号台,这次遇到的是另外一位接线员,便例行公事地询问一番。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愉快,有点澳洲腔,但她也査不到鲁思的电话号码。

    我想她大概是没登记吧。她又不是演员,为什么要登记电话号码呢?

    我打开电视机,和它做个伴,然后煮上一壶咖啡,又坐回到座位上,端详着那部电话。我决定打个电话回家,看看现在有没有警察在那儿。我拿起话筒,又放了回去,因为不太能确定我家的电话号码到底是什么。我从没打过这个电话,只要我出门,家里就不会有人。我觉得有点意外,就算你不会打电话回家,也会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别人。我想,我很少跟人说我的电话号码。我对着电话瞪了好一会儿,终于想起来了。我立刻打了过去,没有人接,这也是应该的。我挂上电话。

    喝第二杯咖啡的时候,我听到了有人上楼梯、走近门边的声音。她敲了敲门,但我决定让她用钥匙开门。她走了进来,眼神明亮,神釆飞扬,手里拿着一个小购物袋,还跟我说她买了蛋和培根。“你已经煮好咖啡了,”她说,“很好。这是今天的《纽约时报》,上面没有什么。”

    “我想也不会有什么。”

    “我想我应该再买一份《每日新闻》的,但看到了又不想买。我觉得只要是重要的新闻,《纽约时报》就应该会登。他只有这一口煎锅吗?”

    “除非他带了一口锅上路。”

    “他不太会做家务。我们只能用手边现有的东西。我以前没藏匿过逃犯,不过,我会尽可能用你习惯的方法掩护你。如果在别人家和嫌疑人在一起,算是包庇吧。”

    “其实是凶杀从犯。”我说。

    “那很严重吧?”

    “是很严重。”

    “伯尼——”

    我抓住她的手臂。“我先前想过这个问题了,鲁思,也许你还是去检举我比较好。”

    “你别胡说了。”

    “你会惹来一身麻烦的。”

    “别闹了,”她说,“你是无辜的。”

    “警察可不这么想。”

    “等我们找到真凶,他们就会相信了。嘿,别这样嘛,伯尼!我们不是看过那些老电影,记得吗?好人到最后都会赢的。我们是好人,对不对?”

    “这我完全相信。”

    “那我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跟我说你喜欢吃怎么做的鸡蛋,忘了这些讨厌的事。这房子里有我,有蟑螂,这就够了。你在干吗,伯尼?”

    “我在亲你的脖子。”

    “哦,这倒没关系,下次你可以再亲。嗯——你知道吗,这样很舒服,伯尼,我想我会学着喜欢的。”

    我们正在把鸡蛋洗干净,这时电话响了。这次服务人员倒很机警,第四声还没响完就把电话接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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