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上地铁的时候,车厢里已经没什么人了。我在十四街坐上前往上城第八大道的地铁列车。除了我,车厢里只有一个地铁警察,屁股上挂了一把很大的左轮手枪。他不住地打量我,因为他也没别的人可以打量,但我知道他心里有些纳闷,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起来那么面熟。只要他脑子里的那根弦绷起来了,他马上就会跳起来抓我。
幸好他没想到。列车到达时代广场的时候,上来了几个观光客——两个下了班的护士和一个糊里糊涂的醉汉,那个警察总算有别的目标可以观察了。他在第五十九街下了车,在下一站我也下了车。我拾级而上,在七十二街和中央公园西边的交会处深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还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前一天的傍晚,我坐在罗德尼的公寓里,眼睛看着电视,身边坐着鲁思,感觉真好。但是她一离开,我便觉得那地方一无是处。我坐不住,电视看不进去,不停地在屋里来回踱步,越来越烦躁。十二点刚过,我洗了个澡,想到要再穿穿过的衣服,心头就一阵发紧——你可以想象出那种感觉。我打开罗德尼的衣橱,看看里面还剩下什么。
找不到什么可穿的。不知道他是带了很多衣服上路,还是根本没有多少衣服。我找到了一件可以穿的衬衣——不过我其实不太想穿——一双浅蓝色的弹力袜,但已经完全没有弹性了。
然后,我找到了那顶假发。
假发是金黄色的,很长,但不是嬉皮士的风格。我戴上假发,对着镜子端详了好一会儿,对自己容貌上的变化很惊讶。唯一的麻烦是这顶假发颜色太亮了,会引来不少人的注意,幸好我在衣架上找到了一顶便帽,解决了这个问题。便帽缓和了金色假发的突兀,让我看起来没那么奇怪。
我觉得认识我的人还是会认出我,但不认识我的人只会见到一头金发和一顶便帽。
我对自己说,我一定疯了。我拿掉假发和便帽,坐在电视机前。几分钟后,电话响了起来。我仔细地数着,电话一连响了二十二声,然后不知道是打电话的人放弃了,还是电话公司终于做了该做的事情,它不响了。电话在白天经常响——有一次鲁思差点就接了起来——但从来没响过那么久。
我从地铁站走到我家所在的那幢建筑。我之所以坐地铁,没有坐出租车,是因为我不想跟人独处,也许我有点害怕坐上以前载过我的出租车。但我离公寓越近,就越觉得该做点别的事。这个区域人口稠密,附近的灯光很亮,我在这里又住了很多年,在这段短短的路上,我就碰到了好几个熟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不时地会在街上和他们擦身而过。所以,他们只要盯着我瞧上一会儿,就会认出我来,这个假设是很合理的。我尽可能做出和平时不同的姿势,用跟平时完全不一样的步伐节奏向前走。也许这有用吧,反正没人认出我来。
最后,我隐身在阴暗的角落,斜对角处的建筑就是我住的地方。我往上看,在第十六层向南的那一面找到了我家的窗户——我的公寓,我那窄窄的卑微的生活空间。
那里其实也没什么好的。两个小房间、一个厨房,在乏味的都市丛林中这套公寓的租金非常高,唯一吸引人的或许是它的景观。但它是我的家,见鬼,我在里面觉得很舒服。
但现在全没了。就算我能从眼前的麻烦中脱身——但我还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脱身——也不觉得我还能住在这里。因为大家都会知道那个整日笑脸迎人、住在16G的房客,究竟有着怎样的底细:他是个贼,天哪,罪犯。
我想到了每天在电梯里见面的那些人,在洗衣房里讲笑话的女人,还有门房、大厅的服务人员,以及他们的上司和杂役。海奇太太住在大厅的另一端,整天抽烟,我常常向她借洗衣粉。我其实和她也不算太熟,但她是我在大楼里真正认识、叫得出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