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东西,别的人也可以喜欢一些东西。因此,所有的真理都涉及到共相,而所有有关真理的知识也都涉及到对于共相的认识。
因为字典中的词几乎都是代表共相的,所以这就很奇怪了:为什么除了学哲学的人之外,竟没有人理解像共相这种实体的存在呢?我们自然不大琢磨句子里那些不代表殊相的词;倘使我们不得不琢磨一个代表共相的词,我们就很自然地把它想成为代表某个以共相出现的殊相。譬如说,当我们听说“查理一世的头被砍下来了”的时候,我们会极自然地只想到查理一世、查理一世的头和砍他的头的动作,这些都是殊相;我们自然不会琢磨“头”这个词或“砍”这个词是什么意思,这两个词都是共相。我们觉得这类词都是不完全的、不具体的。仿佛它们需要有个范围才好办。因此,我们就未免完全忽略了这类共相的词,直到研究哲学时,我们才不得不注意它们。
大体上我们可以说,即使在哲学家们中间,往往也只是那些称为形容词或名词的共相才被人认识到,而那些称为动词和前置词的共相往往都为人忽略了。这种疏忽对于哲学起过很大的影响;从斯宾诺莎以来,大部分形而上学都被这种疏忽所决定,这样说是并不过分的。情形大致是这样:一般地说,形容词和名词所表达的是单个事物的品质或性质,而前置词和动词却倾向于表达两件或两件以上事物的关系。因此,对于前置词和动词的疏忽就造成了这种信念:前置词可以看作是归因于一件单个事物的性质,而不是表达两件或两件以上事物的关系。因此,过去曾以为:归根结底,不可能有事物之间的关系这种实体的存在。所以,宇宙中只有一个东西也好,有许多东西也好,它们总归不可能以任何方式相互发生作用,因为任何种相互作用都会是一种关系,而关系是不可能存在的。
上述第一种见解是斯宾诺莎所首倡的,而今天也还是布莱德雷先生和许多别位哲学家们所坚持的,叫做一元论。第二种见解是莱布尼兹所首倡的(如今已经不很流行),叫做单子论,因为每一件隔绝的东西都叫做一个单子。这两种相对立的哲学尽管是有趣的,但是照我的意见看来,它们都过分注意了某一类共相,也就是说,过分注意形容词和名词所表现的共相,而不曾适当注意动词和前置词所表现的共相。
就事实而论,倘使有人很想完全否认有共相这种东西存在的话,我们就会发觉,我们并不能严格证明有诸如性质之类的实体存在,也就是说,不能证明有形容词和名词所表现的共相存在;但是我们却能够证明关系必然存在,也就是说,能够证明一般由动词和前置词所表现的共相存在。让我们举共相白为例来说明。倘使我们相信有“白”这样一个共相,我们就说东西所以是白的,是因为它们具有白的性质。然而这种见解曾被贝克莱和休谟所竭力否认,后来的经验主义者在这方面都步他们后尘。他们否认这种见解时所采取的形式是不承认有“抽象观念”存在。他们说,当我们要思考“白”的时候,我们就在心灵中形成了一个殊相,一个白东西的形象,并且对于这个殊相加以推敲,同时注意不要演绎出任何在它身上是真确的而在其他白东西上却又非同样真确的东西。如果把这作为说明我们实际的思考过程,毫无问题,这大致是正确的。例如,在几何学中,当我们希望证明一切三角形所具有的某种东西时,我们就画一个特殊的三角形来推敲,同时又注意不要利用它和任何别的三角形所并不分享的特点。初学者为了避免错误起见,往往觉得画上几个三角形才能有所帮助,而且尽量画得彼此不同,以便肯定他的推理可以同样适用于所有的三角形。然而,一旦我们自问怎样可以知道一件东西是白的、或者是一个三角形时,困难就立刻出现了。倘使我们希望避免用共相白和三角形,我们就得选择一块特殊的白或者一个特殊的三角形,而且要说,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