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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去了小康局面的外皮,内质就是众邪纵横、群魔乱舞的奇景了。那些邪魔,和还珠楼主在小说中描写的邪魔,在形象上有不同,在性质上倒是非常相像的,而且其魔法的厉害,更未必弱于《蜀山剑侠传》中绿袍老祖和毒手摩什之类。

    从这种角度去窥察社会内层的真相,再转而阅读还珠楼主神怪小说的内容,就有了互相符合之处:社会上什么妖魔都有,等于小说中神怪人物的不一而足。不加思索而言:社会是不神怪的,还珠楼主小说是神怪的;倘然加以深思,那么反转来说:还珠楼主小说是不神怪的,社会才是神怪得很,也是无所不可。

    上面是说还珠楼主的神怪小说,有其与社会形态互相配合之处,也就是说,他的小说之所以能够在这个社会的基地上茁芽与成长的道理。

    那么,为什么社会群众间的某一部分人对于他的小说这样地欢迎呢?我觉得,他的作品是适应着这一部分人的心理的。

    第一,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社会形态下,许多人固然本身受到魔法的控制;同时为求生存,为求“力争上游”起见,少不得也以魔法加之于人。彼此间魔来魔去,无往不魔,习惯成自然。魔法不但表现于行动,而且影响于心理。这种后天的经验,几乎成为先天的本性了。意识方面,可说和神怪小说已经相通。看神怪小说,成了性之所近。是迎合的,不是背离的。是普通的,不是特殊的。

    第二,大家虽在过着以魔应魔的生活,施于人者,视作当然,自己不觉得有碍于人,而受于人者,却是感觉到痛苦。因此,除了少数人之外,大部分人容易触起对于现实不满的感觉。恨起来最好能够像张献忠一般造他一场杀孽,藉以泄愤。当然事实上没有这么便利,不能不自己隐忍着。看到神怪小说中正派剑仙大杀邪魔,无论邪魔怎样厉害,结果非惨败横死不可;他就以自己代表着正派剑仙的地位,把心所不悦的人物,看做了邪魔妖怪。剑仙杀妖魔,看着十分痛快,可以得到一种画饼充饥、望梅止渴般的满足。

    第三,因为不满现实,就对现实厌倦,最好能够避入另一个世界中,去换换空气。那些把尘世实况编演而成的小说,其故事都是在让人厌倦的范围之内。只有神怪小说,是脱出了这一重藩篱的谎话小说。至少,在书本子上可以嗅到一种与现实有相当距离的气味。这种气味,让他在神思恍惚之间,若有安慰可得。

    第四,因为现实社会关系复杂,善恶之间的道德、法律与伦理,其成为问题而待解决者,往往“牵丝攀藤”,纠缠不清,甚至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爱国固然有理,卖国也有人说有理;豪富不拔一毛有不拔之理,贫穷饿死也有非饿死不可之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所以成为政敌,双方政论家制造舆论,谁都是振振有词。至于吃官司朋友,请律师辩护的时候,更像中国的六法全书,至少有十二法的内容。神怪小说便不然,善就是善,恶就是恶,善人一定心慈面和,恶人一定凶相难掩,善人的责任只有杀恶人,恶人的义务只有被杀害,痛快得很。除去小说中趣味方面的波折外,不必多费研究善恶问题的脑筋。许多人在应付社会而筋疲力尽之余,看剑仙杀邪魔,越看越爽快。

    第五,好奇是人类的天性,神怪小说的第一个特点是奇,这不必说了。同时,自欺也是人类的特长,误尽苍生之徒,自以为万家生佛,老太婆九妖十八怪,自以为美绝人褒。要说那些人完全自己不明白,也未必然,明知故犯,非此不快耳。等于看神怪小说,难道他们都把神怪小说当做教育部审定的教科书读吗?这才没有那么呆呢!一百个人中,至少有九十九个人知道是谎话连篇而已。可是一看有趣,再看更有趣,以至手不释卷,看个欲罢不能。这是适应了心理上的自欺的需要之故也。自欺在心理上是一种可笑的作用,可是像如今的时世,有时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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