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跃入眼帘的形象,比文字更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作为一份传播大量国内外信息的报纸,刊登一些揭露阴暗面的新闻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对此进行文字报道就足矣了。最好不要刊登情调过于低沉而悲惨的照片,我认为,象《冲突》这样刺激性过强的、不堪入目的照片,不应该出现在版面上。作为一份记录应当永久地保存下去,因此,可将其编入新闻摄影年鉴之类的刊物中去。如果在报上公开发表,希望贵社能选择事故现场比较稳定的照片。
照片《冲突》并非出自报社摄影记者之手,而是业余摄影家的作品,因此,我与藤原先生一样对此极为反感。摄影记者拍摄此类照片是他们的本分,完全不足为奇,但是,业余摄影家则以摄影为乐趣和爱好,偏偏要拍摄如此惨不忍睹的照片去争取奖金、奖杯,这是令人难以容忍的。审查委员长古家先生称之为遇到“万分之一乃至十万分之一的偶然机会”的幸运者;摄影部长说,新闻摄影无专业与业余之分,摄影记者与业余摄影家肩负着“同样的任务”,但是,我觉得他们讲得有些言过其实。
如果象古家评审委员长所说的那样,业余摄影家时时刻刻随身携带照相机是“他们以备万一的措施”,那么,我们认为,对于紫云丸号船遇难照片的批评就是千真万确的。大难当头,他们首先想到的不是救他人于危难之中,而是“捕捉摄影良机,以沽名钓誉,巧取功名”,这是极端自私的。古家先生和摄影部长说,将《冲突》这样的照片发表在报纸上,可以使司机引以为戒,使一般人提高对交通事故的注意和警觉,可以收到为人们敲起警钟的效果。我认为,这完全是教训人的口气,是在玩弄文字技巧。
我认为,业余摄影家希望拍出优秀作品,以博得他人赞誉的心理,说穿了,就是一切为了应征,觊觎着年度最佳奖或优秀奖,祈望奖杯、奖金双丰收。摄影部长在答复中说,设奖是对业余摄影家的鼓励,为了促使大家“切磋技术”,此话貌似有理,但是,这种名与利的诱惑使得一些人更加自私,助长了他们遇事袖手旁观的恶习。而且,设奖征集新闻摄影作品的活动只要不是报社招揽读者的巧计良谋,我们就应为之庆幸了。(大阪市吉村健吉)
事隔三天之后,该报《文化栏》刊登了评审委员长古家库之助的文章:
对于获本报去年年度新闻摄影最佳奖的作品《冲突》反响之大,是出乎意料的。大家公认它是一幅佳作,但是,对于作品在报上发表、作者的身份以及设奖征集摄影作品等问题提出了质疑。围绕此类问题,如《反响》栏登出的稿件一样,具有赞成与反对两种不同观点。可以肯定,这些观点来源于普通读者或摄影工作者。因事关新闻摄影的根本性问题,作为评审工作人员,我想借贵报一角谈谈个人意见。
对立志于新闻摄影的人来说,千叶市藤原先生和大阪市吉村先生的忠言是值得深思的。大难当头,是以救人为重,还是专心于看取景器、按快门呢?不言而喻,应当以前者为重,这一点无须赘述。但是,看了登在报上的新闻摄影照片,有人会产生误解,这也是难免的。在藤原与吉村先生的意见中,就存在着一些误会。
人们以为,摄影师只要能拍照,就可以投入救护工作,但实际则不然。在高松海面紫云丸号海难事件中,摄影者刚好乘坐在第三字高丸号船上,紫云丸号船与它相撞之后五分钟就沉没了。救护遇难者的工作是由第三字高丸号船船员承担的,但是,不习水性的乘客是无能为力的。从画面上可以看到,第三字高丸号船的乘客一排排地站在船上,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沉下去的轮船和遇难者惊得目瞪口呆。照片上的两条船距离似乎很近,但实际上距离很远。这可能是产生误解的原因。
议论纷纷的《冲突》是撞车事故发生后不久拍摄下来的,面对如此严重的交通事故,孤身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