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在1932年的《论徐志摩的诗》中写道:“一种奢侈的想象,挖掘出心的深处的苦闷,一种恣纵的、热情的、力的奔驰……这类诗只显示作者的一面,是青年的血,如何为百事所燃烧。……另外一个倾向上,……柔软的调子中交织着热情,得到一种近于神奇的完美。”
徐志摩怀着浪漫主义的单纯理想热忱真诚地追求美好和自由,然而他的追求却总与现实格格不入,因此就不满和再次寻求,诗歌这种艺术就成了他抒写人生体验的媒介。
1922年10月到1925年上半年,徐志摩从英国回国后近三年的时间内,是他诗情勃发的一个时期。1925年8月,徐志摩将这一时期的诗歌创作结集成《志摩的诗》,并自费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诗集。诗集取名《志摩的诗》,有提醒读者、反观自己、自信与审慎以及负责之意。诗集出版后,立即引起了文坛的注目和广大读者的热烈欢迎,一颗耀眼夺目的新诗明星中国冉冉升起。徐志摩甚至因此被认为是当时中国最有前途的诗人。
朱自清在《中国新文学研究纲要》中让《志摩的诗》在占有较大的篇幅,并对《志摩的诗》从整体上进行了的总结:“a爱与死;b“灰色的人生”;c理想与失望;d自然与儿童;e同情;f怀古;g“许多韵体上的尝试”——散文体,无韵体,骈句韵体,各种奇偶韵体,章韵体,变相的十四行体;h“土白诗”;i想象,表现,与音乐。”
《志摩的诗》出版,是中国现代新诗史上的一件大事,是继郭沫若的《女神》之后的最具特色的有一新诗力作。它以自由体的形式,以其清新之气,自由的排列,巩固了新诗创作的成绩。他驾驭白话的纯熟,讲究诗韵、节奏、和谐以及抒情、写意与音乐性的高度统一,在早期白话诗人中是非常突出的。另一方面,他又将西方诗式移入中国,进行诗歌创新和试验,这对当时诗歌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朱自清在《论中国诗的出路》对徐志摩的大胆尝试给予了高度评价:“徐志摩是试用外国诗的音节到中国诗力最可注意的人。他试用了许多西洋诗体。……纵观他所作,觉得最成功的要算无韵体(BlankVerse)和骈句韵体。他的紧凑与利落,在这两体里表现到最好。”
伴随着形式的赏心悦目《志摩的诗》中还洋溢着积极和乐观向上的人生观念以及诗意的美感。
在《为要寻一个明星》中,诗人追求的美好理想是“明星”,这“明星”是什么?理想、美、信仰或爱情,甚至诗人的自况。徐志摩只是要寻找。而黑绵绵的昏夜严丝密缝地遮盖着明星,而执著的骑手却要寻求它的敞亮,这中间隔着的是黑茫茫的荒野,骑手的胯下却是匹拐腿的瞎马。徐志摩以明星、骑手、荒野、天空、黑暗、拐腿的瞎马这些具体的意象抒发着寻找的感觉。向着黑夜→冲入荒野→无望在荒野→倒毙在荒野这个单纯洁净的情节,构成了诗歌的悲剧结构。结尾最为出色,像一幅震撼心灵的油画,又如基督受难一般,以无声的安详表达了殉难的壮美。悲凉中蕴涵着热切。
我骑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向着黑夜里加鞭;——
向着黑夜里加鞭,
我跨着一匹拐腿的瞎马!
我冲入这黑绵绵的昏夜,
为要寻一颗明星;——
为要寻一颗明星,
我冲入这黑茫茫的荒野。
累坏了,累坏了我胯下的牲口,
那明星还不出现;——
那明星还不出现,
累坏了,累坏了马鞍上的身手。
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
荒野里倒着一只牲口,
黑夜里躺着一具尸首。——
这回天上透出了水晶似的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