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发挥下属的才能,才有利于领导预定工作目标的完成。
最后,授权是调动下属积极性的需要。
随着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被领导者已不再是小生产式的体力劳动者,而是具有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的脑力劳动者了。就是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中也有许多人的劳动带有脑力劳动的因素。体力劳动可以按照简单命令行事,劳动效果也容易考核。脑力劳动者就不同了,主要是靠运用知识和智力,这些人的积极性不是靠简单的命令就可以调动的。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他们自觉地为共同目标而奋斗,是现代领导者提高工作成效的一个关键。当然调动下属积极性的方法很多,如良好的思想工作,民主的领导作风等。然而授权是一种有效的方法。现代管理工作非常强调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有责无权同有权无责一样,都会导致管理与领导工作的混乱,影响管理与领导工作的效果。
在现实生活中,善于授权、发挥下属积极性的领导者越来越多了。但是,也确有个别领导人缺乏用人的气度,他们奉行的是“武大郎开店”的哲学——凡是我的部下,才能都不能比我高,否则就想方设法加以排斥,或借机给小鞋穿。这些领导者应该借鉴历史的教训,因为凡排斥才能高的人,自己只能成为孤家寡人,最终蒙受损失的还是自己。
领导者授权的方法有充分授权法、不充分授权法、目标授权法、制约授权法、弹性授权法、逐渐授权法、引导授权法等七种。
充分授权法适用于工作重要性比较低,而且工作完成与否不会导致全盘工作失败的组织,也适用于系统管理水平较高,各子系统协调配合等诸种情况较好的组织。领导者在充分授权时,应允许下属自行决定行动的方案,并将完成任务所必须的人、财、物等权力完全交给下属,并且准许他们自己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完成任务。充分授权能极大地发挥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能减轻主管领导者不必要的工作责任。因此,凡能充分授权的,领导者应尽量采用这种方法。
凡是在具体工作不符合充分授权的条件下,领导者应采用不充分授权的方法。在实行不充分授权时,领导者应当要求下属就重要性程度较高的工作,在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全部可能的方案,或提出一整套完整的行动计划,经过领导者的选择审核后,批准执行这种方案,并将执行中的部分权力授予下属。
采用不充分授权时,领导者和下属双方应当在方案执行之前,就有关事项达成明确一致的要求,并以此统一认识,保证授权的有效性。
所谓目标授权法是领导者根据下属所要达到的目标而授予下属权力的一种方法。领导者授权的目的,是通过授权激励下属去实现组织的目标。这是因为,任何组织都有自己的发展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决不是领导者个人所能完成的。领导者只有将组织的总目标进行必要的分解,由组织内部的各个管理层及部门的所属成员都分担一部分任务,并相应地赋予一定的责任和权力,才能使下属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努力实现组织的总目标。领导者如果按照组织目标进行授权,那就可以避免授权的盲目性和授权失当的现象发生。
弹性授权法是领导者面对复杂的工作任务或对下属的能力、水平无充分把握,或环境条件多变时而采用的。在运用这种方法时,领导者要掌握授权的范围和时间,并依据实际需要对授给下属的权力进行调整。例如,实行单项授权,即把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权力授予某人,随着问题的解决,权力即予以收回;实行定时授权,即在一定时期内将权力授给某人,时间到期后,权力即刻收回。这种授权方法有很大的灵活性。
为避免引起下属误解,实行弹性授权或改变授权方式时,领导者应当对下属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