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罗斯警员承认目前是他十四年警务生涯中最美妙的一段时光。因为席文生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坏。
他虽然富裕却不小器。所有的餐费和酒帐都由他负担,而且尽可能搭出租车;小费出手大方,甚至还送康罗斯礼物。
席文生先送给他一瓶美酒请他品尝,接着是一条粗重的银手链、羊毛衣、名牌领带、皮带。每次他们见面,席文生都有礼物送他。
康罗斯到过席文生家两次,觉得那幢房子完美极了。席文生甚至在家中招待他享用他从未尝过的上好腓力牛排。
同时康罗斯写了不少鬼扯淡的报告给埃布尔纳·布恩,希望这个任务能够永无休止的进行下去。可是埃布尔纳·布恩亦非等闲之辈。他已经开始逼康罗斯进行得积极一点:不是证实席文生的不在场证明,就是推翻它。康罗斯只好叹着气开始办正事。
于是他前往“种马”酒吧,来到吧台前点了杯啤酒。席文生说对了;他从未见过这么多黑皮衣。所有的酒客都打扮成公路飞车党的模样,身上的皮衣只要一走动就吱吱作响。
“尼克在吗?”他问指甲上搽着蔻丹的酒保。
“哪一个尼克,亲爱的?我认识三个尼克。”
“想当演员的那个孩子。”
“喔,他啊。他经常出没这儿。”
“我在为一只广告选角色,可能用得上他。如果见到他,转告他好吗?”
“他怎么跟你连络,甜心?”
“我姓康,”康罗斯说:“我就在附近。”
酒保点点头。康罗斯没有问出姓氏,也没问出地址和电话号码。
康罗斯在“种马”停留的时间要比在家的时间更多。每天从下午到傍晚都在这里喝啤酒,然后去赴席文生的晚餐之约。他已经渐渐喜欢上这个地方。你只要深呼吸一口气就能醺醺然,假如想靠抓毒贩而成名,只要在这里转一圈就行了。
他等了五天,一名少年终于走到他的桌前站住。他留着一九五零年代的鸭屁股发型,头上油光闪闪;身穿洗白的牛仔裤,撕掉袖子的运动衫,钉着钢珠的宽皮手镯。
“你姓康?”他半瞇着眼懒洋洋的问,摆出马龙·白兰度①早年的架势。
“对,”康罗斯用指关节碰碰金色胡须。
“你是尼克?”
“也许。酒保说你们在拍广告。”
“拉张椅子过来坐。要不要来杯香蕉白兰地?”
少年的双眼一瞪。
“你怎么知道我喝什么酒?”
“一个家伙告诉我的。坐下。”
尼克犹豫半晌后落坐。
“我看你不像导演。”
“我不是,我是条子。”康罗斯扣住尼克的手腕,不给他站起身。
“乖一点,你的臀部后面插着弹簧刀。我可以藉藏有武器而逮捕你。这样起码会让你关一夜,吃点苦头。你想尝尝滋味吗?”
少年相当有勇气;他没有屈服。
“我先看看你的证件。”他冷冷的说。
康罗斯小心的亮了一下证件,以免酒吧里的其他人发现。
“好吧,”尼克说:“你想干嘛?”
“只想求证几个问题。用不了多少时间。记得十一月初的一个周五晚上吗?那天的雨势惊人。那天晚上你在这里。”
“你是在问我,还是告诉我?”
“我在问你。十一月初一个下大雨的周五晚上。一个人进来跟你同坐,请你喝了几杯香蕉白兰地。大约九点到十点之间。”
“是吗?他长得是什么模样?”
康罗斯把席文生的特征描述出来:秃头、脸皮松垮,小眼、发福,手上也许戴着金手镯。
“他是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