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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其实庾怿自裁,决非只是成帝一怒的结果,也不只是王允之制造压力的结果,而是几十年来庾、王门户之争,特别是近数年来庾、王江州之争的结果。它反映了庾、王江州之争的尖锐激烈程度。庾怿之死这一庾、王关系的重要插曲,情节虽难细究,但背景是清楚的。香港学者苏绍兴先生也有“怿谋害允之一事,殊不可解”,“怿何事而毒允之,已不可考”的问题,本节所论,似可部分地作为回答。

    庾怿虽死,王允之仍然不能自安于江州,江州还不断出现新的变局。

    咸康八年六月,成帝死,成帝弟康帝即位,委政于庾冰、何充,士族门户势力重新配置,错综复杂的斗争继续进行,其焦点还是互相争夺江州。

    何充参政,是王、庾门户冲突的产物。《晋书》卷七七《何充传》:“充即王导妻之姊子,充妻,明穆皇后之妹。”何充具有与王、庾都是戚属的家族背景,所以王、庾二族在必要时都能够接受何充居间缓冲。庐江何氏并非第二流士族,所以暂时也没有坐大的危险。《何充传》说:“王导、庾亮并言于帝曰:‘何充器具方概,有万夫之望,必能总录朝端,为老臣之副。臣死之日,愿引充内侍,则外誉唯辑,社稷无虞矣。’”细玩此语,王、庾不可能同时进言荐充,“老臣”云云,更似王导口气。《世说新语·赏誉》“丞相治扬州廨舍”条注引《晋阳秋》:“导有(使充)副贰己使继相意,故屡显此指于上下。”而何充虽居王、庾之间,实际上却是袒王的。庚冰为了巩固庾氏的外戚地位,屡以宜建长君为由,请立成帝母弟为嗣,因而康帝得以继统。何充则主张立嫡不立弟,庾冰不从。何充自知与庾冰难于两立于朝,自请出镇京口,以求自固。此事史传均谓“避诸庾”,实际上除此以外,还有抢据京口要津,以防庾氏造次的目的。中枢庾冰并未以何充为主要对手,他的目光正注视着江州的王允之,观察王允之的动向,寻找驱逐他的机会,以便把江州重新纳入庾氏之手,使荆、江重新合为一体。这样,即令庾氏在中枢不能得手,也可以巩固庾氏在上游的地位,保全庾亮时庾氏的门户势力。

    《晋书》卷七六《王允之传》:“王恬(王导之子)服阕,除豫章郡。允之闻之惊愕,以为恬,丞相子,应被优遇,不可出为远郡。乃求自解州,欲与庾冰言之。冰闻甚愧,即以恬为吴郡,而以允之为卫将军、会稽内史。未到,卒。”案王导长子悦早死,恬为次子,继嗣。王恬少好武,在王、庾相持阶段,曾守石头以卫护建康,是王氏家族中少有的堪任武事的人才。王允之求解江州,其目的之一是故作姿态,逼庾冰收回以王恬为远郡的成命;目的之二是推荐比自己更有地位才能的王恬代为江州,以防庾氏觊觎。庾冰的处理,则是将计就计,以退为进,在改署王恬为吴郡的同时,一并改署王允之为会稽,以示将东方例由门阀士族居任的吴会地区,画为王氏家族势力范围,庾氏不求染指,只求能换得江州。所谓庾冰“甚愧”云云,不过是士族名士处理此类问题的一种自饰而已。

    但是王允之明白此中底细,拒绝受调,他所持的理由,据《通典》卷一零四所载,是会稽犯王允之之祖王会名讳。这看来是一种托辞。因为第一,名讳嫌忌问题本无一成不变的说法,既有如《晋书》卷五六《江统传》“故事,父祖与官职同名,皆得改选”之说,亦有如《通典》卷一零四谯王无忌议“国之典宪,亦无以祖名辞命之制”之说,不能固执一端;第二,据《王舒传》,王允之父王舒曾经以改会稽为郐稽的折衷办法接受过会稽内史之命,王允之完全可以援例处理。但是王允之没有考虑这些,而是始终不受会稽之命。《康帝纪》咸康八年八月“以江州刺史王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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