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分子对文化的需求与一般大众对娱乐的需求相结合。这些作品是唯一在高品位中,犹不忘故事情节重要性的作品——尤其是“爱”与“罪”的题材——同时也是唯一能表达“高级笑话”(goodjoke)的影片。而通常一旦让前卫派(不论政治或艺术)完全自行其是——如纪录片流行潮及鼓动艺术(agitpropart)即是——它们的作品却很少能影响到大众,只能限于极少数的小圈子中欣赏。
然而,这个时期的大众艺术之所以意义重大,并非由于前卫路线的参与投入。最令人深刻难忘的,乃是大众艺术已经日益取得无可否认的文化优势地位,即使如我们在前所见,在美国之外,当时的大众艺术,犹未能摆脱教育阶级趣味的监督管辖,夺得独霸地位的艺术(或者应该说娱乐)形式,是以最广泛的群众为目标,而非人数日渐浩大的中产阶级,或品位仍停留在保守阶段的低下阶层。这些艺术趣味,仍然垄断着欧洲“大道”(boulevard)、“西区”(WestEnd)舞台,或其他种种品位相当的表演国度——至少,一直到希特勒将这些产品的制作者纷纷驱散之前是如此,可是他们的兴趣已经不重要了。在这个中级趣味的领域里,最有趣的趋势要数其中一种类型,于此时开始如火如荼地发展。这就是早在1914年前,即已露出某些活动迹象,却完全不能预料日后竟大受欢迎的侦探推理题材,现在开始一本又一本的长篇推出。这个新的文学类型,主要属英国风味——可能得归功于柯南道尔(A.Doyle)的福尔摩斯(Sherloes),他笔下的这名高明大侦探,于19世纪90年代成为举世家喻户晓的人物——但是更令人惊奇的事实,却是这个类型具有强烈的女性及学者色彩。它的创始先锋,克里斯蒂(AgathaChristie,1891-1976)的作品,到今日依然畅销不衰。侦探小说的各种国际版本,也深受英国创下的模式影响,也就是一律将凶杀案的谜团,当作客厅里的斯文游戏,需要几分智慧才能破解。就仿佛高级的填字游戏,靠几处谜样的线索找出答案——这更是英国的独家专长。这种文学类型,最适合用以下观点视之:诉诸那面临威胁,却尚不足完全破坏的既有社会秩序。谋杀,在此成为中心焦点,几乎是促使侦探采取行动的唯一事件。它侵入一个原本井然有序的天地——俱乐部的场所,或某些常见的专业场所——然后抽丝剥茧,一路循线索找出那只烂苹果,确保全桶其余的完好无损。于是经侦探的理性手法,问题获得解决,小小世界也再度恢复井然秩序;而侦探本人(大多数是男性),同时也代表那小小的大于世界。因此,主角务必为“私人”侦探,除非警探本人(与他的多数同僚不同),也属于上中阶级的一员。这是一个极度保守——虽然拥有相当自我肯定——的文学类型,与同时代兴起的较为恐怖的间谍小说不同。后者也多出自英国,在本世纪下半期大受欢迎,其作者的文学水平也属平平,通常是在本国的秘密特务机关中找到合适的职位。
早在1914年,具有现代气息的大众媒体,已在许多西方国家成为当然。但是它们在大灾难时代的惊人发展,依然令人叹为观止。美国报纸发行数的增加,比人口还要快,于1920-1950年间激增一倍。到了那个时期,在典型的“发达”国家里,每1000名男女老少,就有300至350份报纸,北欧和奥地利国民的报纸消耗量,比此更甚。至于都市化的大英帝国民,也许更由于英国的报刊出版是全国发行而非限于地方,每1000名人口竟然购读高达600份的报纸,的确令人咋舌(UNStatisticalYearbook1948)。报业是以识字阶级为对象,不过在基本教育普及的国度里面,它也尽量利用图片与漫画(漫画当时尚未为知识分子青睐),并发展出一种特殊的新闻用语:如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