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啸山庄》是一部杰出的作品。小说在很大程度上能暴露出它们所在的时代,不光是由于其写作风格是同时代常见的,还因为它跟当时的思想气候、作者的道德观以及它们接受或摒弃的偏见完全保持一致。年轻的大卫·科波菲尔完全可能写出《简·爱》这类小说(虽然才能略逊),而阿瑟·潘登尼斯
此话要么是一派谎言,要么的确属实。夏洛蒂鄙视自己的弟弟,甚至在基督教的道德范围内痛恨弟弟;可我们都知道,基督教道德总是给许多坦诚的仇恨留有余地,夏洛蒂这番未经证实的话,我们不能接受。她或许曾说服自己相信那些自己想要相信的事情,人常常都是如此。这个故事十分详尽,居然会有人莫名其妙地编造它,这实在奇怪。该如何解释?根本无法解释。有人暗示说,布兰威尔写了前四章,而后酗酒吸毒,半途而废,于是艾米莉接了过来。有人称这几章比后面的部分拘谨做作,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根本站不住脚;如果说这几章用笔浮夸的话,我认为是因为艾米莉试图表现洛克伍德是个愚蠢自负的傻瓜,而且成功达到了目的。我毫不怀疑,是艾米莉,也只有艾米莉写了《呼啸山庄》。
必须承认,这本书写得不怎么样。勃朗特姐妹文笔不佳。作为家庭教师,她们喜好浮夸而迂腐的风格,有人还新造了一个词语litératise来指代这种风格。故事的主要部分由迪恩太太讲述,此人是一个来自约克郡的女仆,什么活儿都干,就像勃朗特家的泰比一样;会话型的语体在这里更加合适,可在艾米莉的笔下,她表达观点的方式很奇怪,根本没人会这样讲话。以下是一个典型例子:“我反复肯定说那次背信告密的事,如果该受这样粗暴的名称的话,也该是最后一次了,我借这个肯定来消除我对于这事所感到的一切不安。”艾米莉·勃朗特似乎已经意识到:自己让迪恩太太所说的话,她根本不可能懂,为了讲得通,艾米莉又让她说,自己在干活儿期间有机会读了几本书,可即使这样,其讲话之做作也让人瞠目结舌。她不是“读信”,而是“阅览书信”;她送的不是“信”,而是“函件”。她不是“走出房间”,而是“离开厅室”。她把自己白天的活儿称为“日间工作”。她“着手”而非“开始”。人们不是“喊”或者“叫”,而是“喧嚷”;他们也不是“听”,而是“聆听”。让人同情的是,这位牧师女儿竭尽全力要把故事写得温文尔雅,最终却搞得假模假样。可是人们并不指望《呼啸山庄》写得多优美:写作手法高超不见得就是好事。就像有一幅早期的佛兰德绘画《埋葬基督》一样,瘦骨嶙峋的人们那痛苦而扭曲的面庞,他们那僵硬而笨拙的姿态,为画中场景增添了极大的恐怖感和平铺直叙的残酷性,如此一来的效果,比起提香对同一事件的美丽描绘来,倒显得更加震撼和悲惨;所以在这种粗鄙的语言格调中,具有某种东西,能够奇怪地增强故事的激烈情感。
《呼啸山庄》结构臃肿。这也并不奇怪,因为艾米莉·勃朗特之前从未写过小说,而她要讲的又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故事,涉及整整两代人。这事儿可非常难办,因为作者要让两组人物和两组情节统一起来,必须谨小慎微,不要让其中一组的趣味遮掩了另一组的趣味。这一点,艾米莉做得并不成功。在凯瑟琳·欧肖死后,故事的力量减弱了,直到想象丰富的最后几页才有所改观。小凯瑟琳这个人物不能令人满意,艾米莉·勃朗特似乎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她;很显然,她未能赋予她老凯瑟琳那样富有激情的独立性格,也没有她父亲的愚蠢软弱。她是个被宠坏的、愚蠢任性、粗野无礼的人;对于她受的苦,你感觉不到多少同情。她是怎么爱上小哈里顿的,书中并未交待清楚。哈里顿这个人物十分模糊,除了忧郁而英俊,我们就一无所知了。如我所想的那样,这一故事的作者不得不把岁月的流逝压缩成一段有限的时间,好让读者一眼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