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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让于连提到梯子,自嘲地说道:“这是我命中注定要使用的工具。”可是这些自嘲也无法掩盖一个事实:司汤达在这里所表现的创造能力不尽人愿。诱奸之后所发生的故事写得也很精彩。这两个自我中心、喜怒无常的人儿不知道他们是爱得热烈,还是恨得疯狂。两人都想驾驭另一方,都想激怒、伤害、羞辱另一方。最终,于连凭借老套的伎俩使这个高傲的女孩儿乖乖就范。很快,她就发觉自己怀孕了,于是告诉父亲,说她打算嫁给自己的恋人。于连依靠造假、权谋,以及自我克制,眼看就要实现自己的一切愿望了,可他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全书从此便开始支离破碎。

    我们得知于连头脑聪明、为人狡猾;为了向未来的岳父毛遂自荐,他要对方写信给雷纳尔夫人,以证实自己的人品。他很清楚,她对自己的通奸罪过痛悔不迭,很可能像全世界所有的女人那样,因为自己的软弱而痛斥他;他也清楚,她深深地爱着自己,他应当想到,自己娶另一个女人会令她不快。在其忏悔神父的指示下,她给侯爵写了一封信,在信中告诉对方:于连的一贯伎俩就是潜入别人家庭并破坏其安宁,他的最大目的,也是唯一目的,就是佯装无私,实则图谋控制家中主人及其财产。以上控诉,不管是哪一个,都不合乎情理。她说他是个伪君子,是个卑鄙的阴谋家:司汤达似乎未能注意到,虽然我们读者知晓,于连的确是这种人,可雷纳尔夫人并不知晓;她所知道的,仅仅就是于连堪称楷模地履行了自己作为孩子们的家庭教师的职责,赢得了他们的喜爱,他也深爱着自己,在她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回,他冒着丢掉事业,甚至丢掉性命的风险,陪自己度过了好几个钟头。她是一个是非分明的女人,不管听忏悔的神父给她施加了什么样的压力,我们都很难相信她会同意写这种连自己都不肯相信的东西。不管怎样,德·拉莫尔侯爵还是收到了来信,他大为震惊,坚决反对这桩婚事。为什么于连不说这封信纯粹是一派谎言,只是一个妒火中烧的女人歇斯底里的爆发?或许他已经承认了自己曾经是雷纳尔夫人的情人,但她年已三十,而他才十九岁,是她勾引的他,难道不是可能性更大吗?我们知道这并非事实,但确实非常可信。德·拉莫尔侯爵可谓饱经世故,这种人往往把人尽量朝坏处想,这种一定程度的玩世不恭令他相信无风不起浪,同时也容易对人性的脆弱怀有宽容之心。自己的秘书居然同一个没有社会地位的乡下绅士之妻有过风流韵事,对他而言,必定感到有趣而非震惊。

    然而不管怎样,于连占据主动。德·拉莫尔侯爵已为他在精锐部队中谋得军职,还赠与他一份足以带来丰厚收入的地产。玛蒂尔德不肯堕胎,深陷爱河的她已经表达了自己不管结不结婚都要与于连一起生活的决心。于连只需讲清形势,侯爵就会被迫让步。从小说一开头,我们就已经看到:于连的长处恰恰在于他的自控能力,他的激情、嫉妒、仇恨、骄傲,都从未主宰过他;而他的肉欲,在所有激情中可说是最为强烈,也不过是类似于虚荣心这样的急切愿望而已(就像司汤达本人一样)。可在书中的危急关头,于连却做了小说里的一件致命之事:他的行为与其性格极不相符。就在他最需要克制自己的时刻,其表现却活脱脱像一个傻瓜。读了雷纳尔夫人的信,他拿出手枪,驱车赶到维里埃尔,向她开了枪,并未将她打死,但让她负了伤。

    于连这一极不明智的举动令评论家们大惑不解,他们一直在寻求可以解释的理由。一种说法是,当时的风气就是以一个感情夸张的情节来结束小说,不幸死亡是最好的;可是假如这真是一种风气的话,倒完全应该导致司汤达避开这种结局,他可是决意逆潮流而行的。还有人指出,原因也许在于他对暴力犯罪的极度崇拜,把它视为活力的最高体现。我觉得这种解释也不太可能。司汤达确实把贝尔德的恐怖举动看作“富有艺术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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