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爱的时候,会被感动得热泪盈眶:这表明假如他的生活环境不同的话,原是不会这般卑鄙可耻的。
如我所言,司汤达不具备凭借自身大脑编造故事的才分,《红与黑》的情节取材于对一次审判的新闻报导,这次审判在当时备受关注。一个名叫安托万·贝尔德的年轻神学院学生先后在米休先生家和德·歌东先生家担任家庭教师;他企图诱奸,或者已经诱奸了前者的妻子和后者的女儿。被解雇以后,他想要继续学习,以便成为牧师,可是由于其声名狼藉,没有哪家神学院愿意接受他。他突然认定这种局面是米休一家造成的,为了复仇,他在米休夫人做礼拜的时候将其开枪打死,然后又饮弹自尽。枪伤不足以致命,于是他受到了审判;他试图以那个不幸的女人为代价拯救自己,却被判处死刑。
这个令人厌恶的悲惨故事很是吸引司汤达。他认为贝尔德的罪行其实是强大而叛逆的人性对社会秩序的反抗,是不受虚伪社会传统所约束的自然人的情感表达。他非常鄙视自己的法国同胞,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中世纪时曾拥有的活力,越发变得安分守己、举止体面、枯燥乏味、平淡无趣、缺乏激情。他可能想到,经过了恐怖时代的畏惧,经过了灾难般的拿破仑战争,他们很自然地会欢迎和平安宁的日子。司汤达对活力的珍视超过其他一切品质,他钟情意大利,宁肯住在那儿而不是自己的祖国,这是因为他自认意大利是一个“爱恨交织的国度”。那里的人爱得极度狂热,可以为爱而死。那里的男男女女沉溺于自身的激情,全然不顾由此引发的灾祸。那里的男人虽在一怒之下杀人或被杀,但却活得真实率性。这可是纯粹的浪漫主义,很明显,司汤达所说的活力,其实就是别人所说的、并且加以谴责的暴力。
“如今只有一部分人尚有活力残存,”他写道。“上层阶级是一点儿都没有了。”因此在动手写《红与黑》的时候,他把于连塑造成一个出身工人阶级的小伙子;不过他赋予于连一个更聪明的脑子、更坚强的意志,还有更多的勇气,这些都要胜过那个倒霉的原型。他用高超技巧所塑造的这个人物具有持久的魅力,此人对特权阶级充满了忌妒和仇恨,是每一代人都会出现的典型代表,而且可能一直这样下去,直到社会没有阶级差别为止。到那个时候,人性无疑已经改变,对于智力较高、能力较强、胆量较大者拥有的优势,那些智力较低、能力较弱、胆量较小者已不再怨恨。以下是我们第一眼看到于连时司汤达所做的描述:“他是个十八九岁的瘦小青年,看起来羸弱,面部的轮廓也不大周正,但颇清秀,还有一个鹰钩鼻子。一双大而黑的眼睛,静时显露出沉思和火热。此刻却闪烁着最凶恶的憎恨的表情。深褐色的头发长得很低,盖住了大半个额头,发怒的时候凶相毕露……他的身材修长而匀称,更多地显示出轻捷而非力量。”这一描述没有多大魅力,但也尚好,因为它没有让读者预先对于连产生好感。我已说过,一部小说的主人公必然会赢得读者的同情,而司汤达选了一个反面人物做主人公,必须从一开始就小心翼翼,不要让读者对他产生过度的同情。另一方面,他又要他们对于连感兴趣。他可不敢让他太过可憎,因此他不断地谈及他的漂亮眼睛、优美身材和纤细双手,以此来缓和一开始的描写。在必要的时候,他把他写得的确十分俊美。不过他还是不忘时不时地让你注意,于连在交往中给他人造成的不安,以及所有人对他的猜疑(那些本就有充分理由提防他的人除外)。
雷纳尔夫人,也就是于连受雇所教的孩子们的母亲,是个刻画非常出色的形象,属于那种极难描写的类型。她是个好女人。绝大多数小说家都曾试图塑造这么一个人物,最后却只塑造出一个傻瓜。我估计原因就在于:善良的方式只有一种,而做坏事却有许多种方法,这显然给了作家极大的发挥余地。德·雷纳尔夫人迷人、善良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