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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是浪漫的还是离奇的)。可这并非简·奥斯丁的才华所在,也不是她的目的。她头脑理智、性情活泼,不会耽于幻想,她感兴趣的,不是什么非凡之事,而是平凡之事。通过敏锐的观察、反讽、幽默机智,她使之不再平凡。所谓故事,大多数人指的是一段连贯一致的叙事体,有开头、中间、结尾。《傲慢与偏见》的开头十分恰当,两个年轻人出场,他们对伊丽莎白·班纳特及其姐姐吉英的爱情为整个小说提供了情节,结尾也结得正是时候,以其婚姻而告终,属于传统的大团圆结局。这类结尾引起深奥之士的诟病,的确,诸多(或者说大多数)婚姻并不幸福,而且婚姻也无果而终;其作用不过是引出另外一串经历。结果很多作者的小说都以结婚开始,此后便涉及婚姻的结局如何。这也是他们的权力。可是普通读者将婚姻视为一部小说的理想结局也不是没有道理。他们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他们有一种发自本能的感觉:通过婚配,一男一女就完成了自身的生物功能;在整个过程当中(爱的萌芽、阻碍、误会、坦白,直至圆满婚姻)自然而然产生的好感,如今终成正果,即子嗣,也就是继承他们的下一代人。对大自然而言,每对夫妻不过是整个链条上的一个链环,而链环的唯一意义就在于可以扣上另一个链环。这就是小说家设立大团圆结局的理由。在《傲慢与偏见》中,当读者得知新郎拥有丰厚的收入,他将携新娘住进一栋豪宅,四周围绕着园林,房中全都配备了昂贵典雅的家具时,全都感到十分地欣慰。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结构非常出色的小说。情节一个连一个,颇为自然,而且故事也没有让人觉得不可信。也许有一点比较奇怪,就是伊丽莎白和吉英居然颇有教养、举止优雅,而她俩的母亲和三个妹妹却像纳希布尔夫人所说的那样,“远远低于上流社会及其方式的平均水准”;可这两人的教养好乃是整个故事的关键。我本人感到诧异的则是:奥斯丁小姐为何没有安排伊丽莎白和吉英为班纳特先生的前妻所生,而让小说中的班纳特太太成为其续娶、是那三个小女儿的母亲?这样就可以避开这个绊脚石了。所有女主人公当中,奥斯丁最喜欢伊丽莎白。“我必须承认,”她写道,“我认为她算得上是有书以来最可爱的尤物。”假如像有些人设想的那样,她本人就是伊丽莎白这个人物的原型(她肯定把自己的欢快、兴致和勇气、智慧和机敏、判断力和情感都赋予到了她身上),那么据此认定她在刻画温和、善良、美丽的吉英·班纳特时,心里想的是自己的姐姐卡桑德拉,恐怕也不算过分。达西通常被看作是一个讨厌的无礼之徒。此君的首次过错,就是在所去的一次公共舞会上,不愿同自己不认识、也不想认识的人跳舞。这不算什么大错。而他在同彬格莱谈起伊丽莎白的时候,贬低之辞居然给对方无意中听到,也实属不幸,但他并不知晓她正在倾听,他的理由完全可以是:他的朋友正在怂恿他做自己本不想做的事情。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的确带着令人无法原谅的傲慢,但高傲,对自己出身和地位的高傲,乃是他性格中的主要特点,没有这一点,故事根本就讲不下去。而且他求婚的方式也让简·奥斯丁有机会呈现全书最具戏剧性的一幕;可以料想的是,凭借她日后掌握的经验,她也许能够在表现达西情感(很自然、很容易理解的情感)的时候,所用的处理方式既能冒犯到伊丽莎白,又不须让他说出如此出格的话以至让读者大为震惊。对凯瑟琳夫人和柯林斯先生的描写或许有些夸张,但就我看来,基本还在喜剧允许的范围之内。比起日常生活来,喜剧看待生活的角度更为活跃,也更为冷静,些许的夸张(也就是诙谐)常常不算什么缺点。谨慎地掺一点诙谐,如同在草莓上撒糖,很可能会让喜剧更加地美味可口。至于凯瑟琳夫人,我们必须谨记:在奥斯丁小姐的时代,等级高的人会有一种凌驾于较低地位者的巨大优越感;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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