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一部分人(不管是批评家、教授、高级知识分子、巴士售票员还是酒吧招待员)感兴趣的主题,而且是具有广泛人性的主题,能够吸引所有的普通男女;此外,还应当具有持久趣味的主题:如果小说家所选择的题材只有一时的趣味,那他可就太轻率了。当这类题材过了时,他的小说就会像上个礼拜的报纸一样不值一读了。作者所讲述的故事必须前后连贯、让人信服;它应该有开头、中间、结尾,而且结尾应该是开头自然发展的结果。情节应当具有可能性,它不光要发展主题,还应脱胎于故事。作者创造出的人物应该具有个性,他们的行为应该源于其性格;绝对不能让读者说:“某某决不可能这么做”;相反,应该让他不得不承认:“某某这么做,正是我所预期的。”我认为,倘若人物自身又非常有趣,那就更好了。就福楼拜的《情感教育》而言,他的这部小说在众多杰出的批评家当中备受赞誉,但他所选择的那个主人公却毫无个性与特色,简直索然无味,以至你根本不可能去关注他的行为或遭遇;结果呢,尽管该书亮点颇多,还是令人难以卒读。我觉得自己应该解释一下,为什么我认为人物应当具有个性:要想指望小说家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实在是勉为其难;他的素材是人性,而尽管人有各种类型和境遇,这些类型却并非无穷无尽,而且小说、故事、戏剧、史诗的创作,都已有数百上千年的历史,所以一个作者要想创造出全新的人物,可能性可谓微乎其微。纵观整个小说史,我所能想到的唯一一个绝对原创的人物就是堂吉诃德,可就连他,某位博学多才的批评家也为之找到了一位遥远的先人,闻听此事,我也并不惊讶。一个作者,假如他能够透过自身的个性来看待笔下的人物,假如他的个性不同凡响,以至让人物给人以原创的错觉,这就已经很幸运了。
正如行为源于性格,语言亦是如此。一位上流社会的女性,谈吐就该像个上流女性,一个妓女,说话就该像个妓女,一个探听赛马情报的,或者一个律师,也都应当符合各自的身份。(梅瑞狄斯和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讲起话来总是很像亨利·詹姆斯和梅瑞狄斯,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缺陷。)对话既不应杂乱无章,也不应成为作者发表个人见解的场合;它应当有助于刻画讲话人的性格、推进故事发展才行。叙事部分应该生动、扼要,在篇幅上,只要把相关人物的动机及其所处的环境交待得清楚可信就行了,无需再长。行文力求简洁,让受过一般教育的人都能轻松阅读,风格应当适合内容,就像一只漂亮的鞋适合一只匀称的脚一样。最后,小说应该趣味十足。我把该点列在最后,但实际上,它是最关键的条件,假如缺了它,其他条件就都没意义了。一部小说,其中的趣味越是发人深思,那就越好。趣味一词具有好多含义。其中一项就是它能引发乐趣,以供消遣。然而有个常见的误区,就是认为照此来看,消遣是唯一重要的东西。你可以从《呼啸山庄》或者《卡拉马佐夫兄弟》中,获得从《项狄传》或者《老实人》中同样多的乐趣。感染力不同,但同样地真实合理。当然,小说家有权触及那些关乎每个人的重大题材,诸如上帝是否存在、灵魂不朽、生命的意义与价值;但他应当谨记约翰生博士的至理名言,即有关这类题材,没有人能再发表什么新的真实见解,或者真实的新见解了。小说家只能希望读者对下列内容产生兴趣:所讲故事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对小说的人物塑造十分关键、能影响他们行为的部分——也就是说,假如不这样,就不会产生这种行为的部分。
然而即使小说具有了我上面提到的所有条件(这个要求其实很苛刻),其形式上也会有缺陷,导致无法达到尽善尽美,如同白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