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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你兴味盎然地从头读到尾。虽然跳读可能是个坏习惯,但读者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一旦读者开始跳读了,他会很难停下来,于是可能会漏掉很多原本对他有益的东西。

    在我给《红书》开列的书单面世不久,一家美国出版商向我提议,以缩写本的形式重新发行我提到的这十本小说,每本都由我来写上一篇前言。他的想法就是,除了作者必须要讲的,其他一概删去,揭示作者的相关思想,展示他所塑造的人物,这样的话,读者就会阅读这些优秀的小说,如果不把许多朽木(这么形容不无道理)从中砍掉的话,他们是不会去读的;既然只有那些有价值的东西得以存留,读者就可以充分享受思想上的愉悦了。我起先大吃一惊,可后来我想到,尽管我们当中一些人已经学会了跳读的技巧,并从中受益,可大多数人还不行,假若有一个富有经验和鉴别力的人替他们做好删选,无疑也是好事一桩。我欣然接受为以上小说撰写前言的提议,并随即动手开始写。有些文学研究者,有些教授和批评家,都会惊呼,说损坏名著是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应当依照作者所写的原貌阅读经典。这得看是哪本名著了。我无法想象,像《傲慢与偏见》这样一本迷人的小说,或是像《包法利夫人》这样结构严整的小说,可以从中删去哪怕一页;但是极具洞察力的批评家乔治·森茨伯里曾经写道:“没有几部小说能像狄更斯的作品那样经得起浓缩和节略。”删减本身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很少有戏剧在上演之前,没有经过彩排时的大幅删减而受益匪浅。很多年前的一天,当我跟萧伯纳共进午餐的时候,他告诉我说,他的剧作在德国演出,要比在英国演出成功得多。他将这种现象归因于英国公众的愚蠢和德国人的较高思想。他错了。在英国,他坚持要求自己所写的每个字都要念出来。而我在德国看过他的戏,那儿的导演把其中对于戏剧情节毫无必要的冗词无情去除,由此为观众提供了一种愉悦的享受。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别把这事儿告诉他。而一部小说为什么就不该受到类似的处理,我实在找不出理由。

    柯勒律治曾说,《堂吉诃德》是一本第一遍需通读、第二遍浏览即可的书,他说这番话的意思,很可能是该书的某些部分实在乏味、甚至荒唐,一旦你发现了并再次阅读的时候,花在上面的时间是很不值的。这是一部伟大而重要的著作,一个自称是文学研究者的人当然应该通读一遍(我本人就从头至尾读了两遍英文版的、三遍西班牙文版的),但我不得不说,对于普通读者,也就是为了取乐而看本书的读者,假如他压根儿不去读那些枯燥的部分,是根本不会损失什么的。他们肯定会更加喜欢余下的段落,这些段落直接关乎勇武的骑士及其粗俗的随从那些有趣而动人的历险和对话。事实上,也确实有一位西班牙出版商,已经把这些内容合为一卷,读来感觉颇好。还有一本小说,重要自然是重要,可要说伟大可就得掂量一下了,那就是塞缪尔·理查森的《克拉丽莎》,其篇幅之长,除了少数最倔强的小说读者外,所有的人都会望而却步。我想,要不是偶然碰上一本缩写本的话,自己也决不会有勇气读这本书的。该版本缩减得很好,以至我根本没觉出丢了什么东西。

    我料想大多数人都会认可马塞尔·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是本世纪出产的最伟大的小说。普鲁斯特的狂热崇拜者(本人也是其中一员)能够饶有兴味地品读其中的每个字词;有一回,我甚至夸张地宣称,本人宁可读普鲁斯特读得倒胃口,也不肯读其他作家来获取快乐;不过读过三遍之后,我现在也得承认,他书中的各个部分并不具备同等的价值。在他所处的时代,有些思想很盛行,可在今天不是被抛弃就是变得平淡无奇,因此我常疑心,普鲁斯特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写出的那些长篇累牍、杂乱无章的内心反思,未来的读者是否还会感兴趣。估计到那个时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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