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个性的文身人
哪一种艺术形式在历史的不同时间里曾经是王族、忠臣、罪犯、艺人和名牌大学学生等身份的标记呢?没错,是文身,就是那种用加热的针在皮肤上永久刻下纹饰的习俗。文身(tattoos)一词源于塔希提语的tatau,意思是“做标记”。在人类的整个历史中,文身的用途曾经表现为显示社会地位、履行宗教仪式、标明海盗和间谍的身份,以及宣示年轻人的独立性。
在美国,文身是伴随着嬉皮士和摩托党运动而流行起来的,年轻人文身,就像扎耳朵眼一样,已经相当普遍了。文身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时尚。
长发曾经是令父母和社会感到惊愕的表示反叛和个性的标记。现在,长头发变短了,更多的男人剃了光头,不再留长发了。在美国,甚至在全世界,身体艺术越来越成为表现自己个性的方式。发型是一眼就可以明了的标记,而文身则不同,它们常常被隐匿起来,是一种在私下里表示个性的标记,只有最熟悉的人或者是共用更衣间的人才能看到。
所以,如果你身上的文身图案仍然是摩托党、水手、罪犯或其他带有下层社会印记的图案,你应该把这种文身洗掉。在你20来岁(大学毕业而且前途无量)的孩子回家过感恩节以前,最好再文上一朵红玫瑰,没准孩子的臀部就文有一个中文的“德”字。2003年的一项哈里斯民意测验表明,在25~29岁的美国人中,有文身的人超过了三分之一。有文身的大学生则几乎占了大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在18~24岁的美国人中,有大约13%的不仅有文身,还要在身上打眼,这还不算扎了耳朵眼的女性。)
2006年,美国文身者的总数超过了3000万,换一种说法就是,几乎每四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人有文身;而仅仅在3年以前,文身者的总数还不到2000万。
这种文身的现象并不专属于美国。英国人、澳大利亚人和日本人都有在身上铭刻纹饰的现象。一项在2000年所作的调查发现,大约8%的加拿大少男少女有文身,在这些文身的孩子中,有61%是女孩。
这样一来,以前的那种粗鄙低俗的印记,现在成了每一个人的仪轨。男孩文身,女孩文身,带着珠宝首饰的人也要文身。实际上在哈里斯民意测验中,美国文身者比例最高的群体,是年收入超过7.5万美元的人(22%)。相比之下,年收入1.5~2.5万美元的人中,文身者只有8%。换句话说,现在是越富有的人越有可能文身。
反叛,无疑是文身的题中之意。一个小小的日本象形文字所包含的意义之广泛,是守旧的父母们不可能破解的。一个体育或文化的符号,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认同,是表明自己属于同龄人的“烙印”。与1950年代经过改装的高速汽车或者是1970年代的香烟一样,文身是时下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们焦躁而又不太危险的野性一面的表现方式。
不过,文身的类别并不局限于自由和反叛。对于更为保守的人来说,文身还体现着纪律和忠诚。哈里斯民意测验的结论是,美国14%的共和党人是文身者。虽然共和党人文身者的比率要略低于民主党人,但是,美国各地有文身的共和党人仍然有大约700万人。
为什么要文身?哈里斯民意测验的数据表明,三个人中就有一个人认为,文身会使自己更性感,持这种看法的女性文身者几乎占了所有文身女性的一半。每四个文身者中就有一个人认为,文身会使自己更有吸引力。
文身者常常会有多处文身。电影明星安吉利娜•朱莉(AngelinaJolie)的文身至少有10多处,其中就包括她左臂二头肌上的那个龙形文身(这处文身的上方以前文有“比利•鲍勃”[Bil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