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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第二居所的人

    在人们的印象中,美国的第二居所就是海边的豪宅或得克萨斯州的巨大庄园。

    购买第二居所的人,似乎也都是有钱和有闲的人,一处居所已不足以显示他们的富有,所以要买第二处居所。一家著名的独享度假村甚至开办了一项支付25万美元即可分时享用豪华第二居所的新业务。

    但真实的情况是,在购买第二居所的人中,人数增加最快的是中等收入的人。2005年,第二居所出现了销售的热潮,其销售额在所有住房销售额中所占的比例,达到了破纪录的40%。这一热潮的形成,不是因为奥普拉•温弗里(OprahWinfrey)需要在阿斯蓬(Aspen)的城里置办另一套数百万美元的宅邸,也不是因为肯尼迪家族(theKennedys)买下了另一处“豪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会(NationalAssociatioors)2005年的报告称,典型的度假居所购买者的收入仅为71000美元,中等收入购房投资者的收入为85700美元,第二居所的中等价位还不到20万美元。

    购买第二居所已在中产阶级中蔚然成风。

    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首先,1997年国会通过了一项法案,卖掉原居所,另购两处居所的人可以获得减免税收的优惠,这一措施使购买第二居所更加容易了。中产阶级的空巢家庭(生育高峰年代的核心部分),现在可以卖掉原来居住的大房子,另买两套小一些的房子。

    其次,“9•11事件”后,许多美国人更愿意在偏远一点的地方购买房产,以作退身休养之所,或者用作必要情况下的避难之所。

    又其次,由于股票市场靠不住了,房产开始受到青睐。2005年,购买第二居所的334万美元中,用于投资目的的款项就要占到200万美元。

    再其次,人们为了工作而购买第二居所,其中的原因,或者是由于自己的住所远离主要的客户,或者是由于他们要在不同的地方开发新的客户,或者是由于自己的配偶已经在其他的城市定居。过去的情况是,如果夫妇双方中的一方在一个新的城市找到了工作,通常会举家迁居,但现在的情况是,大约有超过150万对夫妇,为了保住双方的工作而维持两处居所。

    当然,技术已经使人们在不同的工作地点处理公务成为可能,用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手机和一部黑莓手机,人们在家里就能像在办公室一样在当地与客户(雇员和老板)取得联系。

    但是,人们购买第二处住房的最有力的理由可能是家庭,家庭推动了中产阶级购置第二居所的热潮。住在迈阿密的夫妇在费城买了一套公寓,是为了方便探望居住在宾夕法尼亚州的儿子;住在芝加哥的老年夫妇在萨凡纳买了一处住房,是为了在周末与住在休斯敦、阿什维尔和迈阿密的孙子们聚会。在2005年的一次以两处住房拥有者为对象的调查中,大多数人表示,他们生活的主要目标就是家庭幸福,或者是成为成功的父母;也有同样多的人表示,美国当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家庭的解体(其人数几乎是以恐怖主义和伊拉克战争为美国面临的最大风险者的两倍)。

    在第二居所居住已经相当普遍,以致于人们为那些定期往返于两处居所的人创造了一个新的名词:“分身人”(Splitters)。

    按照“分身人”网站.splitters.,一家名为Wunities的住宅建筑公司创建的网站)的说法,“分身人”是指“至少拥有两处住房,为了工作之余的休闲或者是与家人和朋友的联系,分别在两处居所居住的人”。候鸟雪鹀每年最多改变一次或两次栖息地,而“分身人”在两处居所间往返的次数,平均要达到每年5次,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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