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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年(1541年)中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陕西按察、河南布政史、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宣大部督。

    在明朝,盐业是反腐败的重点领域。明政府禁止4种高官及其家人、奴仆从事盐商业务,这4种高官分别是监察官员,权势之家,公、侯、伯及四品以上文武百官,但在宣德、正统年间,这项禁令成为一纸空文。

    成化年间,原来在禁止之列的达官显贵居然直接奏请皇帝取得巨额盐引,然后转卖给商人以获暴利。到弘治年间,盐业已被这些官员垄断,商人要想获得盐引,必须依靠官家。

    1571年4月,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发起了对王崇古和张四维的弹劾。他说,盐法之坏,在大商专利,势要横行,并称王的弟弟和张的父亲是大商,言下之意,王张家族为势要,请皇帝“治罪崇古,而罢四维”。

    郜永春弹劾的要害之处在于,王张两家是姻亲,张四维之母是王崇古的二姐。也就是说,王崇古是张四维的舅舅,王崇古的大姐嫁给了乔居蒲州的盐商沈廷珍的长子沈江。张四维的三个弟媳妇分别来自当时的山西巨商王氏、李氏和范氏家族。张四维的一个儿媳妇是兵部尚书杨溥的孙女,张四维的女儿嫁给了内阁大臣马自强之子马淳,马自强之弟马自修则是著名的陕商。

    在经济学家梁小民教授看来,张、王两家第二代经商能够远远超过第一代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政商合一。姻亲关系将两个家族豪势上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是一个特权政商家族,其日后对历史产生的影响,在中国商帮史上,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从时间上看,在郜永春弹劾王张两人的前一个月,即1571年3月,一场持续了三年、对蒙古是战是和、是否对蒙古开放马市的争论,刚以议和派占据上风而告终。

    这场争论源于蒙古首领俺答的养孙把那汉吉投降。他自聘了兔扯金的女儿做未来的妻子,但俺答却将其所聘之女许配给了其他人,把那汉吉一气之下,于隆庆四年(1570年)9月到大同镇败胡堡,投降明军。

    把那汉吉的归附是接受还是拒绝,直接事关明政府与蒙古族中最强大的鞑靼部落的关系。此时俺答已调兵向明朝索要把那汉吉,明蒙关系处于千钧一发之际。在过去的近30年间(1542~1570),蒙古族鞑靼部首领俺答多次提出通贡互市要求,但遭到明政府的拒绝,明政府甚至斩杀蒙古来使,传首九边(将蒙古来使的首级给九边将士看),明蒙关系紧张到鞑靼部频年入犯,明朝北部边境“华夷交困,兵连祸结”。

    这时大同的最高军事首领就是宣大总督王崇古。军人出身但有商人家庭背景的王崇古认为,“此奇货也”!他深知此事可以游刃有余之处,就与时任大同巡抚方逢时联名上疏,提出把那汉吉归附事件的上、中、下三策,并把封赏把那汉吉作为上策。

    当时的御史饶仁侃、武尚贤、叶梦熊,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赵贞吉等坚决反对接受把那汉吉归附,主张对蒙古采取强硬军事手段。王崇古、张四维、张居正(湖北人)等则主张议和开马市,两派观点针锋相对,以至于兵部尚书郭乾不知所措。

    最终,隆庆皇帝采纳了议和派的建议。俺答原以为养孙自投罗网,必死无疑,后听到把那汉吉不但没死,反而封了官,于是将明朝叛臣送还明朝,换回养孙,并上书愿世代服从明政府。王崇古再次上奏朝廷,希望加封俺答爵位,将其作为属国,与俺答订盟通贡,开放马市。

    隆庆皇帝从其议,与蒙古议和,封俺答为顺义王,其幕下皆授衔,是为“隆庆议和”。议和内容还包括,允许与蒙古通商贸易,每年一次在大同、宣府、山西(偏关)三镇的长城以外开设马市,蒙古族用马匹换取其需要的布帛、菽粟、皮货、服装、针、线等物品和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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