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必要性。因此,公权力绝不能侵犯私权利。哪怕你号称大公无私,也不行。
没有私权,就不会有公权。
没有私权,也不会有人权。
可惜这一点,我们常常忘记,甚至不知道。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就在我们历史上的所有制,既非公有(公共所有),又非私有(个人所有),而是家有(家庭所有,或家族所有)。没有私产(个人财产),哪有私权(个人权利)?
因此我们的文化内核,必然是“群体意识”(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在这样一种文化环境和文化氛围中,讲公权就政治正确,讲私权则难免风险。于是,我们就不敢讲,不想讲,甚至不会讲了。
由是之故,杨朱的私权论一发表,就震惊天下。同样由于这个原因,他也很快就被污名化和妖魔化。人们一知半解地嘲讽着他的“一毛不拔”,不知道“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才真该是理想。
承接了杨朱思想血脉的,也许只有庄子。
庄子是超凡脱俗的,他似乎并没有卷入这场君权与民权、公权与私权的论争。但作为诗人哲学家,他却诗意地思考和回答了一个同样重要的问题——
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生命的价值在哪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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