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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苦行的训诫,在我的心灵产生了共鸣。我天生就有责任感,又有父母做出表率,以清教徒的戒律约束我心灵初萌的激情,这一切终于引导我崇尚人们所说的美德。因此在我看来,我约束自身,同别人放纵自己一样,都是天经地义的。对我的这种严格要求,我非但不憎恶,反而沾沾自喜。我对未来的追求,主要不是幸福本身,而是为赢得幸福所付出的无限努力,可以说在这种追求中,幸福与美德已经合而为一了。当然,我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孩子,尚未定型,还可能往不同的方向发展。然而时过不久,我出于对阿莉莎的爱恋,便毅然决然确定了这个方向。这是心灵的一次顿悟,我一下子认识了自己。在此之前,我觉得自己内向自守,发展得不好,虽然充满期望,但是不大关心别人,进取心也不强,仅仅梦想在克制自己这方面的胜利。我爱好学习,至于游戏,只喜欢动脑筋和费点儿力的。我不大与年龄相仿的同学交往,有时凑凑趣儿,也仅仅出于友情或礼貌。不过,我同阿贝尔·沃蒂埃结下友谊,第二年他转学到巴黎,又入了我那班,成了我的同窗。他是个可爱的男孩,有点懒散。我对他主要感到亲热而不是钦佩,我和他在一起,至少可以聊聊我的神思时时飞去的地方:

    勒阿弗尔和封格斯马尔。我表弟罗伯特·布克林,作为寄宿生,也在我那所中学学习,但是比我低两班,到了星期天才能见面。他长得不像我的表姐妹,如果不是她们的弟弟,我根本没有兴趣见他。

    当时我的爱占据了我的全部心思,而且正是在这种爱的照耀下,这两个人的友谊在我的心目中才有了重要性。阿莉莎就好比《福音》中所讲的那颗无价珍珠,而我则是变卖全部家产、志在必得的人。不错,我还是个孩子,这样谈论爱情,把我对表姐的感情称作爱情,难道就错了吗?我后来所经历的一切,在我看来没有一样更配得上这种称呼——而且,我长到一定年龄,肉体上感受到十分具体的欲念之后,这种感情也没有发生本质的变化。童年时只想配得上,后来我也并不更为直接地寻求占有这个女子。无论努力学习还是助人为乐,我所做的一切都秘密献给阿莉莎,从而升华成一种更为高尚的美德:我只为她所做的事,又往往不让她知道,我就是这样陶醉在一种自迷的谦抑中。唉!不大考虑自己的愉悦,结果养成一种习惯,决不满足于毫不费劲的事情。

    这种争强好胜,难道只激励我一人吗?我没有觉出阿莉莎有什么反应,她也没有为我做任何事,而我的全部努力却只为了她。她的心灵朴实无华,还完全保持着最自然的美。她的贞淑那么娴雅裕如,仿佛是自然的流露。就连她那严肃的目光,也因稚气的微笑而富有魅力。我恍若又看见她那极其温柔、略带疑问的目光,也就明白舅父在惶惶无主的时候,为什么要到长女身边讨主意,寻求支持和安慰。第二年夏天,我经常看见他们父女交谈。舅父伤心不已,衰老了许多,在餐桌上极少开口,有时突然强颜欢笑,看着比他沉默还要让人难受。他待在书房里一支接着一支吸烟,直到傍晚时分阿莉莎来找他,再三恳求,他才出去走走。阿莉莎就像照看孩子似的,带他到花园里。二人沿着花径走下去,到了菜园台阶附近的圆点路口,就坐到事先摆放好的长椅上。

    一天傍晚,我迟迟未归,躺在高大的紫红色山毛榉树下的草坪上看书。隔着一排月桂篱笆就是那条花径,能遮住视线,却挡不住说话的声音。忽然,我听见阿莉莎和我舅父的谈话,显然他们刚刚谈过罗伯特,阿莉莎又提到我的名字,说话声也开始清晰了,只听我舅父高声说:

    “哦!他呀,他什么时候都会喜欢学习。”

    我无意中成了窃听者,真想走开,至少有个表示,让他们知道我在这儿,可是,怎么表示呢?咳嗽一声?或者喊一嗓子:“我在这儿!我听见你们说话了!”……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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