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第一稿的过程中,我和斯嘉莱特安排每周见面一到两次。多数情况下,我俩约在城里一起吃午餐,不过她来我家的次数也逐渐增多了。我俩已经把彼此当成朋友了。不过,公事还得接着进行。围绕婚礼的一系列计划正逐步展开,其中就包括一些独家新闻的爆料。尽管乔治说我并非职业记者,这一点他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斯嘉莱特还是坚持所有的独家新闻必须从我这儿透露出去。所以,除了写书之外,我还得为婚礼的筹备写几篇文章送到杂志和报纸上发表。
这任务可不太容易。斯嘉莱特和约舒对两人之间的爱情、婚礼、婚后生活还有即将转换的身份都不怎么感兴趣。最后,我只能趁他俩都在家的时候,大老远跑到斯嘉莱特的大庄园,逼着两人说上几句话,好让我至少能写上那么一两句。
我扮演记者的那段时间里,斯嘉莱特阅读了传记的初稿。我俩都在赶进度,因为斯特拉出版社想在婚礼举行时同步出版这部传记。万幸的是,斯嘉莱特对我的初稿十分满意,只是对几处关于她个性的描写提出了一点小的修改意见,她觉得可能是我在听她叙述中会错了意。即将举行婚礼的那个礼拜,书稿已经送到了印刷厂,给报纸和杂志的文章也正要发表。我终于完成了一桩大事儿。
现在只剩下一桩私事了,婚礼的邀请函上写着我和皮特的名字。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告诉皮特,那天也许他正好有活儿要干,而且他恐怕也不想出席。最后,我决定不告诉他。我知道自己这样做,实在有些懦弱,可我只是想在婚礼那天有个好心情罢了。当天一定会有很多记者赶来拍照,但是我却可以安然地置身聚光灯之外。有那么多明星在场,不会有人注意到我这个角色。
结婚那天,这对幸福的小两口打扮得光鲜亮丽。斯嘉莱特那身婚纱简直是巧夺天工。尽管已经有八个月身孕,但在那一身象牙色丝质礼服的遮掩下,你根本看不出她是个孕妇。金色镶边蕾丝的纱帽裹在头上,仿佛一串爱的光环,把她装扮得比《Yes》杂志的封面模特还要动人三分。约舒也是一副体面精神的样子。头发经过了精心的处理,配上一身妥帖的西装。我倒是真希望他的家里人能亲自到场看看他现在这副干净的模样。不过嘛,他一直觉得,除非是受邀观摩斯嘉莱特被人用石块砸死的仪式,否则他那位母亲大人是根本不可能到场的。想到这一层,小两口还是离新郎的家人远远的好。
婚礼本身也十分庄严隆重,夫妻俩都选择了一个非宗教性质的仪式。誓词写得十分动人,乐曲也不是出自约舒之手。另外,因为仪式是在早上举行的,嘉宾们还没来得及喝酒,所以也没人在宴席上闹事。婚礼让我惊喜,却让记者们大失所望。
到了晚上,尽管酒店的宴会厅还算不上一片狼藉,但多数的嘉宾差不多都已玩得尽了兴,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新郎。斯嘉莱特差不多整个晚上都靠着垫在后背的那块软枕,才终于撑到了仪式结束。她以优雅站姿向每个想要上前与她拥抱的宾客飞吻致意。站在一旁的我看得出来,她早就坚持不住了。
我在宴会厅一角的吧台边找到了混在一群朋友中间的约舒。他的领带歪在衣领的一侧,西服的上衣挂在椅背上,前额上粘着湿漉漉的头发。那副样子简直就是个浪荡胚子。当然不能指望他把新娘子从那一群热情的客人中间解救出来。我没有理睬他,想着到最后新娘子会不会跑到他身边劈头盖脸地兴师问罪,让婚礼成为这两人婚姻生活中的头一次争吵。这样至少他不会破坏蜜月旅行。
其实,他们也不可能有蜜月。
至少目前是不会有的。因为斯嘉莱特怀孕已久,没有哪家航空公司愿意接受这样一名乘客。斯嘉莱特和约舒也觉得没有跨洲越洋的飞行便不算是蜜月。所以,两人汁划先在家里安安静静地待上一段时间,等到孩子够大了,一家三口再去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