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你也喜欢那个乐团吗?”我和老板面对面坐在咖啡厅里。这栋大楼的二楼到十楼都是特种行业,只有一楼是咖啡厅。招牌上写着营业到深夜两点,但女店长却托着下巴在吧台里睡觉。她不时睁开眼睛,拿着一根像是拐杖的棒状物不停向天花板顶,像是在赶老鼠。
店里的冷气满强的,身上的汗已经干了,甚至有一点冷,我连忙穿上西装外套。
“不,我也是第一次听,”老板啜了一口奶茶。
我有点纳闷。今天的老板和平常在“Duce”时的表情很不一样,但似乎不是因为店里是他工作的地方。老实说,甚至感觉判若两人。外表虽然是老板,但却是有个人披着老板的外皮。
“那你只是刚好来看而已吗?”
“因为你在这里。”
开玩笑的吧?我装做没听见。
“不过,我好久没听那样的音乐了。果然还是很棒。”老板说。“你说摇滚乐团?”
“其实我喜欢的是群众。不只是人,只要是大量聚集、集体行动的我都喜欢。像是整群的蝗虫。或是工蚁的队伍之类的。”
“安静经营着酒吧的老板,感觉和群众完全搭不上关系啊。”
“或许是一种反动吧。”
“反动?”
“大多数的事物都是因为反动而起。举例来说,”不知不觉,老板客气的措词和应对松懈了许多。就像拍打着岸边的海浪,随着时间的经过会显露不同的风情,他也逐渐露出不同于刚才的神情,自然地改变了说话的语气。“刺激冒险的电影流行一阵子之后,就会流行温馨的爱情文艺片;肥皂剧的时代结束后,自然写实片的时代就会受到青睐;天才型的足球选手大受欢迎之后,勤能补拙型的棒球选手便会受到瞩目;若有平稳、细腻的作品受到高度评价,接着便会流行粗犷、曲折离奇的冒险小说。所有人都想反其道而行,而这股力量便会成为新的潮流。都是这样的。”
“反动?”
“刚才在音乐酒吧里,”老板伸出食指指着我,“你看起来有点奇怪。”
“奇怪?”
“到了后半段时,四周的观众都很兴奋,只有你突然一脸严肃,就好像一个人伫立在河川中央动弹不得。”
“嗯。”
“你闭着眼睛,甚至还闭气,而且重复了好几次。”蓄着五分平头的老板眼神十分锐利,眼瞳轮廓清晰,闪耀着光芒,而且能迅速捕捉到焦点。我不禁担心起眼前这个人真的是“Duce”的老板吗?他说话的语气与魄力都和平常不同。
“你注意到了吗?”老板继续说:“那个乐团不是在中途突然唱起约翰列侬的歌吗?”
“〈Imagine〉”。
“是〈Imagine〉没错。”老板点了点头。“他们唱了吗?”
“唱了啊。男主唱在两首曲子之间的空档,对着麦克风喃喃自语着,然后就突然唱了起来,只有副歌的部分。”
“啊,好像是耶。”我故意装傻,看了看老板。“那也是演出的一部分吧。”
“实在非常突兀。”
会觉得突兀也是理所当然,因为那是我让他唱出来的。我趁着歌曲结束后的短暂休息,闭上了眼睛,设法让意识凌驾观众的脚踏声和欢呼声、“锵锵锵”地调音的贝斯声和铜钹声,提高注意力,将自己的身体和舞台上的主唱重迭。虽然他背对着我,但我努力想象他和观众们面对面的景象,潜入了身穿皮裤的男主唱的皮肤之中,然后哼唱着约翰列侬的曲子。因为当时屏住了呼吸,所以只能唱副歌的那一小段,但仍是一口气唱完。
事情进行得相当顺利。男主唱以不同于我的音量和比我更优美的音色当场就唱出了我内心哼唱的能律。瞬间,乐团成员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