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显眼,汉斯·卡斯托尔普向约阿希姆·齐姆森问的第一句话就是:
“他是退伍军人吗?他为什么跛得这么厉害?”
“哼,当然不是!”约阿希姆带着几分尖酸的语调回答说。“一个退伍军人!他膝盖上有毛病哪,或者说,他过去闹过病,后来膝盖骨给截去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迅速思忖了一下。“原来如此!”他说,一面走,一面回头向跛子瞥上一眼。“可是你仍无法叫我相信,你还保留着那种气派。你剑上的缨带还没有解开,看来你刚好参加军事演习回来。”他斜眼瞅一下他的表兄。
约阿希姆的个儿比他高,肩头也比他宽,看去年富力壮,仿佛生来就配做一个军人似的。他皮肤黝黑,在碧眼金发、肤色白皙的种族里,他这副模样儿并不罕见。他脸色本来也是黑黝黝的,长期给日光晒着,几乎变成古铜色了。他眼睛又大又黑,嘴儿也长得很不错,上唇蓄有一抹黑黑的胡子,要不是他的耳朵有些招风,他简直是个美男子。在以前某一个阶段里,这对耳朵是他生活中唯一引以为憾的事。现在他又有其他烦恼了。汉斯·卡斯托尔普继续说:
“你就要跟我一起回老家吧?我看没有什么事碍着你。”
“就要跟你回去?”表兄用那对大眼睛直愣愣瞅着他问。这对眼睛一向是很温柔的,不过在这五个月间却显得有点儿慵倦、甚至是忧郁的神色。“你说什么时候?”
“三星期以后。”
“嘿,在你的脑瓜子里,你已在打算回家了,”约阿希姆回答。“哎,等一下,你可才到哪。三星期对我们这儿山里人来说当然算不了什么,不过对你,对你这个来这儿作客、而且只想呆上三星期的人来说,这段时间确实不短。你先得适应这儿的水土,以后你会看到,要适应水土也可真不容易呵。不过在我们这儿,气候还不算是唯一怪里怪气的事。你以后会在这儿看到许多新鲜的东西,等着瞧吧。关于我的事,那可没有你想象的那么顺利,你说‘三星期内回家’,这可是山下人的想法嘛。不错,我的皮肤是有点儿黑,这主要是雪光长期反照的缘故。这没有什么了不起,贝伦斯也经常这么说。上次大伙儿检查身体时,他说,我肯定在这儿还得呆上半年。”
“半年?你疯了吗?”汉斯·卡斯托尔普叫了起来。这时他们登上了车站面前石子路空地上停着的一辆黄色马车,这个车站破落得像一间棚屋。当两匹棕色的马儿起步时,汉斯·卡斯托尔普坐在硬垫上怒气冲冲地数落起来。“半年?你在这儿差不多已住上半年了!一个人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哪……”
“不错,时间,”约阿希姆一面说,一面频频颔首,对表弟那副义愤填膺的心情根本不去理会。“他们在这儿把人类的时间当儿戏,这点你压根儿不会相信。在他们看来,三星期好比一天。你不久就可以亲眼目睹,把一切看得一清二楚,”他又接下去说,“这儿,人们对事物的概念改变了。”
汉斯·卡斯托尔普从一旁不住地端详着他。
“不过你身体已恢复得挺不错了,”他摇头晃脑地说。
“你以为真是这样吗?”约阿希姆回答说。“可不是吗,我也认为这样!”他说罢在坐垫上挺直了身子,但是马上又一下子斜着身子坐下来。“我身体确实好些了,”他说,“但还没有恢复健康。左肺上部以前可以听到罗音,现在听起来只是有些粗糙,这可没有多大关系。但下肺呼吸音还很粗糙,第二肋间还有些杂音。”
“瞧你已懂得这么多了,”汉斯·卡斯托尔普说。
“嗯,天晓得,这总算是见多识广哪。这是我生了这病之后才好不容易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知识,”约阿希姆回答说。“不过我还有痰,”他说着耸了耸肩膀,既显得满不在乎,又有些激昂。这副神情跟他的脸很不相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