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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路上,我又把这次的使命考虑了一番,还是有点忐忑不安。现在既然我可以从斯特里克兰太太痛不欲生的现场中解脱出来,就可以更加冷静地梳理一下这件事了。让我想不透的是她行为上的矛盾,她是很不幸,可是为了激起我的同情,她竟然能够在不幸上作秀。很显然她已经为哭哭啼啼做好了准备,因为事先她已经备好了一大堆手帕。我虽然佩服她的深谋远虑,但再回想起来,她的泪水也许就不那么打动人了。我甚至都不能断定,她希望她丈夫回家,是因为她爱他,还是因为她害怕被流言蜚语所淹没。我还怀疑她由于爱的痛苦,那份受到侮辱的爱,在她那受到打击的破碎的心中还能否保持忠贞,也许正掺杂着受伤的虚荣。想到这一点让我很烦躁,好像玷污了我年轻的心灵。那时我还没有洞察人的本性是多么的矛盾,我也不知道在真诚之中有多少是在故作姿态,在高贵中藏着多少卑劣,或者在堕落中也能发现美德。

    但是,我这趟差事多少还是有些冒险的成分,当我快到巴黎时,精神反而振奋了起来。从戏剧的角度来看,我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很开心,受朋友所托,要把一位误入歧途的丈夫带回到他宽宏大量的妻子身边。我决定第二天傍晚再去找斯特里克兰,因为我本能地觉得见他的那一时刻必须仔细选择,在我看来,在午饭前想唤起各种感情是不太可能达到效果的。那时我自己的心里就不断充满爱情的遐想,但直到下午茶的时候,才能想象到婚姻的幸福。

    我在自己住的旅馆里打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所住的地方,得知他住的旅馆名叫比利时旅馆,但是多少让我感到有些意外的是,门房说他从未听说过这家旅馆,我原来从斯特里克兰太太那儿听说的是一家很大的、奢华的旅馆,位于瑞沃利路的后面。我们一起查阅了旅馆指南大全,发现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有一家,位于莫伊内斯路。旅馆所在地区比较偏僻,甚至都称不上体面。我摇了摇头。

    “我敢说不是这家。”我说。

    门房耸了耸肩膀。在巴黎叫这个名字的旅馆只此一家。我突然想到,斯特里克兰本来是要隐匿他的地址的。在给他的合伙人我所知道的这个地址时,他也许就想捉弄一下他。我不知道为什么冒出了一个念头,斯特里克兰的恶作剧正符合他的幽默感,让一个怒火冲天的证券经纪人奔到巴黎,在一个下流街区名声很坏的房子里出尽洋相。尽管如此,我想最好还是亲自去看看。第二天大约六点钟,我叫了辆马车驶向莫伊内斯路。在街角我就下了车,因为我想步行到那家旅馆,先观察一下再进去。这条街道,两旁布满为穷人开设的小商店,大约在街道的中间位置,我沿街走下来的左手边就是比利时旅馆。我自己住的旅馆虽然已经挺普通的,但如果和这间旅馆相比,可以称得上是金碧辉煌了。它是一座高高的、破败的建筑,已经很多年没有粉刷过了,脏兮兮的模样反而衬托着两边其他房屋看上去整齐和干净。肮脏的窗户都紧闭着。不会是这儿的,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应该和勾引他的不知名的女子住在充满罪恶感的豪华旅馆中,为了那个女人他抛弃了荣誉和责任。我很恼火,因为觉得我也被捉弄了。我几乎打算不再打听一下就转身离去,但我还是进去了,只是为了能够回头告诉斯特里克兰太太我已经尽力了。

    旅馆的门在一家小商店的一侧,门开着,一进门就看见一块牌子:前台在二楼的字样,我按了铃,马上来了一位侍者。他是一个年轻人,贼眉鼠眼,一脸晦气,身着短袖上衣,脚穿毡子拖鞋。

    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让询问听上去尽可能的轻松。

    “碰巧有位叫斯特里克兰的先生住在这儿吗?”我问道。

    “三十二号房间,在六层。”

    我很吃惊,半天没说出话来。

    “他在吗?”

    侍者看了看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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