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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庸讳言,当我初次结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时,并未看出他有何过人之处。然而,现在大多数人都认识到了他的伟大。我所说的伟大,并非官运亨通的政客或者立功受奖的军人所赢得的那种伟大,因为这些人的伟大只关乎于他们的地位,而无涉于个人的品性。一旦时过境迁,他们身上的光环也就褪去了。人们通常会发现一位卸职的首相想当年无非是个夸夸其谈的政客,没有一兵一卒的光杆司令现在也只不过是市肆中气短的英雄。但是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伟大却是货真价实的,可能你不喜欢他的艺术,但不管怎样你无法拒绝由它所唤起的兴趣。他的作品能吸引你的目光,触动你的心弦。他受人讥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而且对他的辩护不再被看作是古怪的行径,对他的赞颂也不再被认为是反常的表现。瑕不掩瑜,甚至他的缺点在人们的眼中也变得理所应当。他在艺术领域的地位尚无定论,或许崇拜者的恭维和贬损者的蔑视都很任性随意,但有一点却毋庸置疑,那就是他秉具的天赋。在我看来,对于艺术,最有趣的东西就是艺术家的个性。如果个性非凡,即使这个艺术家有再多的缺点,我也愿意原谅。我认为委拉斯开兹

    直到斯特里克兰去世四年后,莫里斯·休瑞写了一篇文章,发表在《法兰西信使》上,正是这篇文章才使得这位默默无闻的画家不致湮没,而且为后来的那些囿于传统的评论家们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在法国,长期以来没有哪位评论家像休瑞那样具有无可争辩的权威性,他的观点绝对让人印象深刻。他对斯特里克兰的赞誉似乎有些过头,但后来人们对这位画家的评价证明他的话所言非虚。今天斯特里克兰的名声正是建立在他当初的判断之上,这位画家的声名鹊起可以说是艺术史上最具浪漫色彩的事件之一。某些画家傲慢地宣称外行们根本不懂绘画艺术,所以俗人要表达对画作欣赏的最好方式就是闭嘴和掏出支票,我对这种说法不能认同,因为艺术是感情的表达,而感情是人类共通和能够理解的。所以,艺术只有艺术家才能鉴赏的说法,就如同精妙的手艺只有能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一样荒诞不经。但是我也承认,对绘画技巧缺乏实际知识的评论家很少能对画作提出真正有价值的看法,而我自己对绘画就一无所知。幸运的是,在这方面我不必冒妄加评论的风险,因为我的朋友爱德华·勒加特先生,既是一位有能力的作家,又是一位造诣颇深的画家,在他的一本小书中,对斯特里克兰的作品做了充分的探讨,此书的文风优美,堪称典范,令人难过的是,这种文风在英国的大部分地区远不如在法国那样受到推崇。

    莫里斯·休瑞在他那篇著名的文章中对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生平做了简介,旨在吊足读者好奇的胃口。在对艺术表现出的冷峻的感情之下,他却表达出了真诚的渴望,呼唤人们对一个极具原创精神的天才要给予明智的关注。但是,休瑞是个撰稿的高手,他不会不知道“好奇之心,人皆有之”的道理,他用这种方式轻易地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当那些过去与斯特里克兰有过接触的人——有些作家在伦敦时就认识他,有些画家在蒙特马特尔咖啡馆和他见过面——惊讶地发现,原来他们以为他不过是个失败的画家,现在却好像换了个人似的,成了一个真正的天才,并与他们失之交臂。他的名字开始出现在法国和美国杂志刊登的一系列文章中,某个人会撰写对他的回忆文章,另一个人会撰写对他画作的鉴赏文章,这些文章增加了斯特里克兰的名声,但却勾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而又无法完全满足他们的好奇。有关斯特里克兰的文章很受读者欢迎,勤奋的维特布瑞希特—洛特霍尔兹在他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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