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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完这些题外话之后,我们继续把注意力放在“康德的审美论”这一主题上。现在让我们对他论文中最让人难以理解的部分——“目的”与“目的性”的讨论,做一下探讨。我们理解起来之所以会如此困难,是因为康德经常把这两个词当成同义词来用。鉴于本文面对的阅读对象——普通读者,我已经尽可能地避免用到一些哲学的专业词汇,不过对于康德给“目的”和“目的性”下的定义,我还是希望读者能够耐心地听我解释。

    康德是这样定义的:“一个概念的对象即目的,而这个对象所产生的愿意可以看成是这个概念,这样就使得这个对象更具真实性。而目的性正是这个概念与对象之间的因果关系。”康德还举了个例子来对概念进行形象的描述:一个人为了出租房屋,建造了一座房屋,很明显,出租是他建造房屋的目的。也正是因为他萌生了收房租的想法,才有了他后来建造房屋的事情。因此建造房屋的目的性也就有了,即收房租的想法。有时候,我们的哲学家会无意地对一些自然现象做出颇为幽默的解释:“在人类的头发、衣服和床铺上经常会出现一些寄生虫,这些寄生虫可能是出自于大自然的智慧,为的是让人类维持清洁,同时也是为了让人类维护健康。”当然,这只是一种想法而已,寄生虫是不可能被定论为这样而被创造出来的。这只是一种幻觉,不过这种幻觉是有益无害的。我们的感官功能构造特殊,因此这种在大自然中发现的目的性很可能是人为产生的。为自然万象寻找意义,我们靠的就是这个机制。这使我们更加确定自己在自然中所处的位置,对世界的理解也就更自然。

    当然,对于这个机制,我只需讨论与康德的美学理论相关的部分就可以了。康德认为,一个客体的目的性叫美,这种目的性被感知的形式是与其目的体现相分离的。但这个目的性是虚幻的,在我们眼中,美丽的客体才是根本原因,这都是受我们本性中的主观需求所影响的。我们对具体事物的探讨要比对虚幻事物的探讨更擅长,这就使得我们一直努力去寻找一个“目的”与“目的性”相分离的客体;但是就目的性的定义——目的性是以目的为特征的——来说,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下面我举个例子证明这一点。有一只由蛋壳瓷烧制的碗,非常精美,薄得就像威化饼一样,显然这不是用来盛饭的。因为审美的本质是与利害关系无关的,而用它来盛饭,这目的显然就涉及利益了。最重要的是,在这只碗的釉色里还藏着图案,只有把碗举起来向着光才能够看到这一惊人的手艺。我想这样的碗纯粹是为了欣赏而制作的,这就是它的目的性。当然,产生快乐如果就是美的目的性的话,康德一定会直接说明的。事实上,构思并创造出一件伟大的艺术品,能够产生的唯一效果就是快乐,只是康德这个拥有伟大思想的人物不愿意承认罢了。

    快乐经常背负一些不良的名声。快乐本身是一件好事,但是道家学派和哲学家们始终不予认同。他们认为,对于一切会产生不良后果的快乐,人们都应该尽量避免。对于一切不会引人向善的艺术,都会被人否定,在我们的印象中,柏拉图就是其中的一个。在基督教中,快乐被视为最毒的东西,拥有不朽灵魂的人类追求它是不值得的。之所以有这样的观点,是因为基督教本身是鄙视肉身的,是始终在“罪恶”上纠缠不断的。也正是由于人们总是把快乐和肉身上的享受联系在一起,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对快乐如此不认同。这显然没有任何公平可言。快乐既可以在肉体上,也可以在精神上。圣奥古斯都认为,性交是肉体快乐的巅峰,当然他本人是有了充分的了解才会这么说的。如果我们承认圣奥古斯都的观点,那我们说审美是精神快乐的巅峰也是完全可以的。

    “艺术家在创造艺术的时候心思是非常集中的,一心想着怎样把美融入自己的作品。”康德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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