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在我看来,作家创作的根本动机就是将自己的创作才能发挥出来,至于能否与美联系到一起,那就有太多的可能性了,他也不会关心这些。在瓦萨里德记载中,提香是个时髦的肖像画家,他非常懂行,经验丰富,且画作的出产量很多。在创作《戴手套的男人》这幅画的时候,他很可能是为了取悦顾客,才进行逼真的描绘。但在这个过程中竟然创造出了美,这是非常让人意外而愉快的,当然这一切也与模特的天生气质和提香本人的天赋有着很大的关系。还有一个真实的例子,弥尔顿曾经非常简单明了地告诉我们,他是为了说教才创造了《失乐园》。他文章的字里行间,美的存在同样是个让人快乐的意外。某种程度上讲,美是可遇不可求的,就像创新和幸福一样。
行文之初,我本不想对康德关于“崇高”的讨论有所涉及,但康德始终坚持自己的想法:崇高和美的意义是相近的,都属于审美的判断;崇高和美的目的性都是主观的,都有着相同的目的性(只是他没有告诉我们原因)。康德说:“由于你们感到某一事物使你们的精神感到崇高,所以你们才称它们是崇高的。”当我们想到连绵不断的喜马拉雅山的时候,或者是想象波澜壮阔的大海的时候,我们心中所涌起的情感是无法被想象容纳的。我们的精神就此得到升华,感到自己的无关紧要,这使我们认识到,我们应该具有超越其上的能力,而不仅仅局限于感官世界,哪怕我们现在满怀敬畏。对此,帕斯卡曾说:“大自然是无法左右我们的人格的,哪怕它能够夺走我们的一切。人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就像是一根苇草。一滴水、一口气就能置人于死地,所以用不着动用整个宇宙来对他进行毁灭。尽管如此,他仍旧比置他于死地的东西要高贵得多,因为他明白宇宙对他的优势是什么,明白自己即将死亡,而宇宙仍旧如往常一样懵懂无知。”康德的审美感官是不健全的,若非如此,在文章伊始的时候,我们在思索西斯廷大教堂穹顶以及格列柯的《耶稣受难》等这些艺术品的时候,他肯定能感受到我们心中的情感与面对“崇高”对象(道德思想以及道德感)时的感受是相似的。
康德是一个道德家,这一点我们都知道。他在一篇文章里说道:“理性很重要,一个完全沉溺于寻欢作乐的人是没有任何存在价值的。”这句话我们是认同的。接着,他继续说道:“只有与道德思想相结合(无论多少),美丽的艺术才有价值,否则它就是一种干扰;它会在我们的精神世界散发对自身的不满,我们越是依赖,它越是如此,而我们本身也会随之更加不满和无能。”,最后,他说:“陶冶道德情感和发扬道德思想是通往审美之路的真正途径。”康德提出:“一个客体的目的性叫作美,这种目的性被感知的形式是与其目的体现相分离的”。尽管在给出这一深奥的假设时有些言不由衷,但没有哲学家身份的我是不敢随意妄言的。不过,在我看来,艺术品所具备的目的性必然存在于艺术家的意识之中,如果是这样,康德那些零散的结论就缺乏意义了;因此我再三强调——他完成的作品才是最重要的,至于他的意识我们并无兴趣。
很多年前,杰里米·边沁曾说过一句非常惊世骇俗的话:“‘推针’游戏所带来的快乐如果和诗歌所带来的快乐是相同的,那么它们即是同等的,没有优劣之分。”
在这里,我给大家解释一下“推针”,因为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了解它了。“推针”是个游戏,确切地说是个儿童游戏。游戏规则是这样的:一个玩家滚动针头,试图与另一个玩家的针头交叉;如果成功了,他就可以用大拇指紧紧地按住两个针头,试着把它们吸离桌面;一旦得手他就赢得了另一个玩家的针头。我玩这个游戏是在上小学的时候,那时用钢笔尖代替针头。后来,校长发现这个游戏里有着很重的赌博气息,就立即下了封杀令——再有人敢玩这个游戏,被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