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才摆脱了长久的束缚。《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是一部典型的流浪汉小说,里面充满了千变万化的新颖构思,满含热忱与活气。在这个颇有名气的伟大流派中,它有充足的实力毫无愧色地与《吉尔·布拉斯》和《汤姆·琼斯》这两部佳作并列。马克·吐温在写最后几章的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他描述了一个没什么意思的小笨蛋汤姆·索亚,如若不然,这将是一部完美的作品。
受篇幅所限,我只能稍微聊一下《俄勒冈小道》。帕克曼在那个地方旅行的时候是在不足一百年前,北美大草原上的千万头水牛与心怀恶意的印第安人都是那个时候的威胁。帕克曼是一个勇敢坚决的人,他能带着严肃的表情说笑话,正是这个原因使得他创作出了一部有着宏伟主题的佳作,这部作品从开始到结束都非常精彩。优雅的缺失是这本书唯一的遗憾。
我想再聊一聊艾米丽·狄金森。我认为她不该得到这么多的赞颂,说这样的话只怕会得罪许多美国人。大家称她是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但是诗歌与国籍并没有什么关联,诗人不能被划分到任何一个国家里,而只属于上帝的子民。我们不会把荷马说成是一位伟大的希腊诗人,也不会把但丁说成是一位伟大的意大利诗人。否则就是对他们的贬低。所以,当我们评判诗歌的时候,不能让诗人的生活环境左右我们。艾米丽·狄金森不会因为经历了一段失败的爱情,然后过了多年的隐居生活而使诗歌更精彩;爱伦·坡也不会因为喜爱喝烈性酒,并且背叛朋友而使诗歌更差劲。艾米丽·狄金森的优秀作品都收录在诗选里面,所以想读她的书的人最好去看一下。这些诗选充分展现了她机灵、朴素的性格,以及她尖锐的本质(如果选择诗歌的时候不太小气,那么大多数诗选都可以变得内容丰富起来)。但是你会对艾米丽·狄金森的全集失望的。她的佳作建立在她自由歌唱的基础上。这些作品有着整齐、善变的韵律,词语在表达作者情感时用得很得体,故事讲述得也非常自然。但是,艾米丽·狄金森的佳作屈指可数。埃米琳·格兰杰福特张嘴就能说出没有价值的诗歌,她也能这样。她总是用通常的节律甚至民谣的风格来写四行一节的诗,这样的诗歌让人觉得非常单一无趣。她没有灵敏的耳朵,没有简练的语言,这就使得原本被束缚的诗体更加狭窄。在创作诗歌的时候,她更趋向于把诗歌写得复杂些,所以当她想把诗歌写得简单清楚些的时候,抒情的美感便丧失了。她经常写的警句式诗总能让世人有所警悟,就像敲打钉子正好敲在了钉头上,只是她通常会敲得偏些,力度也不够。她是一位有天资但称不上才高八斗的人。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尽管艾米丽·狄金森很少有作品能够配得上人们对她众多的赞扬,但是人们依然对她大加称赞。对诗歌严格要求是我们的权力,因为它处于文学的首位。美国一定会有伟大的诗人(我觉得可能已经有这样的人了)出现,他的出现会让人们警醒,当初对艾米丽·狄金森赞扬的语言实在是太多了。
我们现在只有沃尔特·惠特曼还没有说。把他放到最后的原因是:我们终于从他的《草叶集》中发现了正宗的美国精神,这种精神没有受到欧洲的影响。《草叶集》这部作品有着非凡的意义。在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告诉过你,那些能够让人从中获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