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第(2/8)页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国家,竭力打造本国文明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实际的问题,而艺术的地位却是次要的。这样的环境让一些作家无所适从,而欧洲的环境更为适宜,所以他们都逃到了那里。如果环境更加有利于那些留下来的作家,他们一定能够创作出更优秀的作品。这样说的原因是,他们在各种困境下依然创作出经典作品,这说明这些才高八斗的人颇有创造力。直到今天为止,美国文学还是一个只经历了一百多年的青年。如果将整个18世纪从英国文学史中去除,英国文学就无法继续作为英国精神雄伟的丰碑(这里理所当然不包含乔叟、莎士比亚和17世纪一批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家)而存在。很难想象,如果我们的文学没有蒲柏、斯威夫特、菲尔丁、约翰生博士和包斯威尔会变成什么样子。

    让我用18世纪的一本书来开启我的话题。文学史上的自传很少,在这很少的自传中,只有《富兰克林自传》蕴含的趣味是经久不息的。这本书写得像他本人一样朴素。富兰克林美妙轻松的语言得益于他从学于名师的经历。书中生动的叙述和富兰克林所描绘的生动形象又真实可信的自画像,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美国人对富兰克林很苛刻,说他是个人格残缺,语言平庸,理想低俗的人,这个评价令我很费解。他实际上不过是不浪漫罢了。他是一位机智聪明又勤奋的成功商人。他祝愿自己的同胞,却也能够摆脱他们的蒙蔽,同胞们的失败被他狡黠幽默地利用,进而达成目的。

    有些目的的确是自私的,但是大多数却是大公无私的。对生活中美好事物的喜欢并不影响他真诚恳切地接受艰辛的时刻。富兰克林是一位很有勇气并且很大方的好伙伴。他说话机智尖锐,坦言自己喜欢女人和酒,能够从中得到乐趣。他是个在很多方面都有所成就的颇有才艺的人。他的一生是快乐的一生,是有意义的一生。他为自己的国家,为自己所在的州,为自己所居住的城市有着很大的贡献。正如约翰生博士是英国人的典范一样,我觉得富兰克林也是美国人的典范。我认为他不懂得弄噱头是不受美国人喜欢的唯一原因。

    让我们现在就说说19世纪。郝尔曼·梅尔维尔、沃尔特·惠特曼和埃德加·爱伦·坡是那个时代的三位伟大人物。如果我必须得举出美国的三位天才作家,那我就果断地说出这三个人。只是我现在还不想说他们。我对美国的文学知之甚少,又受本篇文章篇幅所限,因此只能聊一聊那些美国文学史上最具美国特色的作品了。

    我觉得这不仅是我感兴趣的地方,也是读者最感兴趣的地方。基于这个原因,我不想依照年代顺序来介绍。为了不去一遍又一遍地强调,我先提前告诉大家,那些在某个或某些地方可读性很强的书籍才是我向大家推荐的。不读这些书是一种损失,而每一个有教育基础的人,都有很大的收获,都能享受阅读。

    我近期重新读了《红字》,老实说,我并没从这本书中获得太多,也没能充分享受这本书的阅读。我觉得给它一个确切的评价才是正确的,所以我不得不说,美国在过去四十年间至少有六位远比霍桑优秀的小说家发展起来。但是,我们忽略了他们,因为对他们的偏见以及他们的生命还存在着这两个原因。但是《红字》毕竟是一部经典,我觉得某些美国人只要是读了一些著作就一定读过它。我觉得标题叫《海关》的序写得很诱人,轻松又幽默,远比正文有意思。只有首先赢得读者信服的小说才能吸引住读者。如果你下意识地觉得人物的行为与常理不符,那么这部小说就会黯然失色,小说的作者也无法抓住读者的心。霍桑在故事的开端就遭遇难题。为什么海斯特·白兰明明能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却非要待在一个令她饱受屈辱、垂死挣扎的地方呢?霍桑对这一点的解释是,海斯特爱阿瑟·丁梅斯代尔爱得太深,导致即便饱受屈辱,也要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幸亏虔诚的清教徒也如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