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芳草鲜美,空气甜沁,让人说不出的舒坦。沈珍珠这才抢过马缰,拉马止步,轻轻巧巧跃下马,大声对马上人说道:“安二哥,你也疯够了!下来歇歇。”
马上人面上仍是冷冷地不动声色,眼睛瞅着远方,声音清冷而不失刚硬,一字一顿地说道:“你总是这样,败人兴头。”
“你这叫什么兴头?满大街横冲直撞,不管别人死活,也叫兴头?”沈珍珠先是斥责,再看他神色茫然,仿佛失了方向,配在这样一张冷酷而英俊的脸上,竟会让人心碎。她心一软,上前将他拉下马,并肩坐在田埂头,问道:“又有什么伤心事?说吧。”
依稀记得十年前,也是这样明媚的三月天,吴兴冠族沈氏的深宅大院,她是最金贵的千金小姐,贴身侍奉的婢女,教养生活的老妈妈,围着她一大圈子人,看她踢毽子。
“一个毽儿,踢两半儿,打花鼓,绕花线儿,里踢外拐,八仙过海……”盘、拐、磕、蹦、蹬、弹、跃,毽子越踢越快,越踢越高,“好呀,好呀,小姐,这里,这里,快接住!”她没有接住那毽子,毽子堪堪落在了他的手上。她有些惊异地望着这个外来的穿着落魄的少年,那么瘦,桀傲的脸冷冷地瞅着她,没有一丝笑容。她见过许多和他同龄的少年,有富家的公子哥儿,也有贫穷佃户家的小子,却从来没有见过像他这样的,好像这个世界跟他有仇。
跟在后面的沈府仆从满脸堆笑上前禀报:“小姐,这是二夫人家的亲戚,投亲暂住来的。”
于是就这样相识了——安庆绪,安禄山的二儿子,她唤作安二哥,他仅比她大一岁。安禄山那时不过是范阳一名小小副将,成日里花天酒地,妻子卢氏一怒之下,带了小儿子庆绪千里跋涉返回吴兴娘家,哪里想到离家多年,父母都已去世,竟然已无家可归,贫病交加之下,只得打听着找到了沈府,投奔沈府的二房夫人马氏,她的远房表妹。
这样的寄人篱下,虽然主人家热情好客,不会为了一两个人的衣食住行而计较,但仆人们的白眼与冷落少不了。谁能料到,十年人事几番新,数年前沈珍珠的生母蒋氏夫人病故,二夫人马氏扶成了正室,如今那安禄山更是身兼范阳、河东、平卢三镇节度使,手握重兵,人人谈之色变。
只有沈珍珠,对这两母子有着特殊的关心。起先安庆绪不为所动,拒绝沈珍珠一切好意,冷冷地与外界隔了一堵墙,直到不久之后,马氏生病发热,不到七岁的沈珍珠亲自拧着毛巾守候一夜,才与安庆绪成了朋友。从此溜出府宅游玩,四处惹祸胡闹,有了忠实的同伴。直到一年后,马氏在沈府病逝,安禄山差人接回安庆绪。
“林致她居然要去参加选妃,她想嫁给建宁王。”沉默许久,安庆绪徐徐吐出一句话。他口中的“林致”,全名慕容林致,是翰林院学士慕容春的女儿,也是安庆绪的师妹,二人都曾在号称杏林第一人的国手神医长孙鄂门下学过一段时间医术。
沈珍珠一愣,随口答道:“那就去罢,你当师哥的,管得了这么多?”
“不,我不想她去!”安庆绪面上肌肉一抖,仿佛撕裂了疼痛,马缰着力在身侧的一株大树上一抽,留下一道划痕,沈珍珠立时明白了他的心意。
“安二哥,我劝你放手,慕容小姐既然已经决定选妃,那现在已经不能有任何改变;就算没有决定选妃,以慕容大学士和你父亲的格格不入,你认为慕容大学士可能把女儿嫁给你吗?”翰林院为待诏之所,翰林学士专掌内命,号为“内相”,礼遇甚厚。
“只要林致愿意,我可以什么都不管,带她离开这里,过我们自己的生活。”安庆绪紧抿着嘴,狠狠说道。
“她愿意吗?”沈珍珠问,随手拾起一把小石子,一个个地朝远处抛去。
安庆绪摇头:“她说她喜欢建宁王,去年龙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