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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和三十二年五月,札幌地方裁判所举行第一审。由检,官高木一、泽井勉、小杉武雄出庭,宣告将村上国治和村手广光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三年。他们是以违反“禁止使用爆炸物罚规”、触犯胁迫伤害罪及帮凶罪被直接问罪的,枪击白鸟警部的真凶则被断定为佐藤博。

    证据是以所谓追平雍嘉的证词为基础的。

    佐藤博这个人是抽水机厂的工人。他负责为住户安装抽水机,大家都管他叫老博。他在圆山支部的负责人追平的领导下当上了常务委员。下面我从追平的著作中引用关于佐藤博在事件发生后的行动的部分——也就是所谓“追平证词”。

    “‘白鸟事件’发生后不久,我就到枪杀白鸟科长的佐藤博君家去,见到了他,并向他详细打听了事件的经过。我拉不开门,就咚咚地砸。只听老博说:‘谁呀?’我说:‘是我。’等了一会儿,他才慢腾腾地走来替我开门。他打开锁以后,就径直回屋去了。我像往常那样脱了鞋,走进他那六铺席的里屋。

    “这时,老博好像把脚伸进熏笼①里看报来着。熏笼上边或是旁边的席子上摊开着报纸,上面似乎刊登着枪杀白鸟科长的消息。

    “老博好像新近理的发,头发梳得很整齐。也许正因为这样,他的脸色就越发显得苍白。我记得他眼神严峻,表情很可怕。

    “我有点半信半疑。心想:如果老博是凶手,他总不会待在家里吧。我就站在熏笼旁边,说了声:‘干啦’‘老博带着严肃的神情说:‘你认为是谁干的?’我说:‘是你吧?’他就说:‘嗯,你怎么知道的?’——他好像很慌张,多少存着些戒心的样子,又好像在纳闷我怎么会知道的。我听了就放下心来,心想:凶手果然是他哩。我就说:‘这种事马上就会知道的。’——口气之间仿佛表示:‘这种事我当然会知道喽。’于是他说:‘是吗?可是高津靠得住吗?’我就说:‘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会说出来。’——其实,我并没有把握。

    “我提到弹壳的事,问他:‘那是怎么回事?’‘你开了几枪?’老博说:‘我扣了扳机,但是只打出一颗。’‘另一弹壳留在包手枪的手巾(也许他说的是布)里了。’我问他:‘弹壳会给裹住吗?’记得他好像还说过:‘应该是嘭的一声射出去的。’

    “‘你为什么偏在那样的地方下手?会给我惹麻烦哩!这么一来倒好像我是凶手啦。’后一句话我是像开玩笑似的说的。老博说:‘起初本想等他走到更靠街心一点再下手,但是怎么也办不到。后来以为没希望了,就跟XX(他的确说了个名字,很可能是老伦(鹤田伦也))也分了手。可我又不肯就此罢休,就跟踪了来。如果过了那个地方,就下不了手啦。因此,尽管有几个过路的人,我还是干了。’记得在这段谈话中,他好像还说过:‘我本想在芒野一带下手,好让人家觉得是流氓干的。’

    “我以前听什么人说过,要是用两只手攥住手枪,扣扳机,一定会百发百中。我又对骑在自行车上怎样打手枪非常感兴趣,就问老博:‘你是怎么打的?’他说:‘我脚下不再蹬车了,把包在手巾(?)里的手枪掏出来,从后面打出去的。打完之后又照旧骑了一阵子车,只觉得一点气力也没有了。’

    “我们还说过下面这样的话:

    “我问他:‘敌人会不会知道?’他说:‘来不及领到自行车,我借了音②的自行车,也许将来会被查出来的。’——像这样,他直嘀咕自行车的事。我心想,如果骑的是音(音川)的自行车,明天要是再满街骑,让警察发现了,会不会被查出是党干的呢?这可糟了。我就问他:‘有谁看见了你没有?’他好像说:‘刚干完之后,不知跟什么东西迎面错过去了。’(他也许是这样说的:‘不知跟什么人迎面错过去了。’)”

    笔者在这里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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