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建议你把眼镜放在那里吗?”
“有人告诉我,如果戴着眼镜来这里指认,我会比较麻烦一点。”
“为什么?”
“他们只说这样我会比较麻烦。”
“这是谁说的?”
“地方检察官。”
“你把眼镜留在俱乐部里是吗?”
“他说这样可能比较好。”
“那是因为,十日晚上你并没有戴眼镜,是吗?”梅森说。
“起雾时,在水边是不能戴眼镜的,最好是什么也别戴,没戴眼镜比戴上看得更清楚。因为雾气会沾满整面镜片,然后你就得一直擦,所以最好还是别戴。”
“所以你十号晚上并没有戴眼镜吧?”
“我说过雾很浓的。”
“那么,当你看到那个被你指认为威玛·季利的人时,你并没有戴眼镜吧?”
“我跟你说过,我在码头上是不戴的。你要我说几次?”
“我只是要确定一下你的证词,”梅森耐心地解释。“你第一次看到季利时,没戴眼镜吧?”
“没有。”
“从头到尾都没有吗?”
“没有。”
“你看到被告时,也没戴吗?”
“没有——但我确实认得出是她。”
“当然,”梅森说。“因为你认识她很多年了。但你看这两张照片时没戴眼镜,而你也确实做证说照片上是同一个人。庭上,我要将第二张照片注明已经指认,稍后我还会说明这张照片与本案的关系,我要把它列为被告的第二证物。”
“照准。”郝伯特法官说。
“我反对这种形式的盘问,”海斯汀说。“这是律师们惯用的花招,目的就是要把证人搞迷糊。”
梅森对法官微微一笑。“庭上,我可没有请他把眼镜留在俱乐部。证人指认原告所提出的照片为威玛·季利,也就是十日晚上与被告一同在俱乐部的男子。刚才我只不过拿两张照片请他看是不是同一个人,而他说是。”
“纪录下来,以后自然会获得澄清,”郝伯特法官说。“第二张可注明为已经辨认,列为被告的第二证物。”
“我不用眼镜也可以看得很清楚,”柯比说。“我在海边常常不戴的,尤其是晚上。”
“我了解,”梅森说。“镜片沾上水气是满讨厌的。”
“是啊!”
“十号晚上有雾,所以你没戴眼镜,是吗?”
“傍晚时雾还不是很浓,但湿气很重。起雾后,就算你有望远镜也没用,不管远近,什么都看不见。”
“谢谢你。”梅森说。“没有其他问题了。”
海斯汀迟疑了一会儿才说:“我也没有问题要问。”
“传唤下一个证人。”郝伯特法官说。
“传唤橘郡警长朱卫特上证人席。”海斯汀说。
朱卫特警长做证说,他接获手下报告,说有一艘游艇在港湾北端搁浅,里面有一具尸体,于是他在下午四点左右抵达现场。他上船找到尸体,当时旁边有一艘海岸巡防艇,他们将游艇拖到蓝天俱乐部停泊,然后上船搜寻指纹和线索。他们在现场拍了照片。威玛·季利陈尸在主航室,朝船尾方向俯卧,心脏有一个弹孔。接着他监督属下将尸体移到郡立停尸间,由验尸官取出一颗子弹交由他保管,这颗子弹经他指认后,已列为证物。
“你指认过尸体了吗?”海斯汀问。
“是的,死者是威玛·季利。”
“你有没有找出死者生前的住处?”
“有。”
“在哪里?”
“在艾洁公寓,其实是幢出租公寓,大部分房间都只有一点点厨房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