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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等等。本身,网络原创已经突破了最早的繁体出版,中间的订阅这种简单的模式,开始走向我最欢喜的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越来越好了。

    网络原创的价值,越来越多的体现了出来。这种价值,是文化创意产业的黄金。游戏公司是最早发现这种价值的,我和很多游戏策划聊过,也收过他们的邀请,对一个游戏来说,可能一个剧情的不完善,一个关卡设计的不合理,都会损失大批的用户。虽然现在在线2万人的游戏就可以盈利,但是谁敢保证他们不跑呢?

    至于影视就更不用说了看看那些烂的跳楼的剧本,雷到吐血的台词,还有那些翻拍了无数次的经典名著。网文改变的电视电影卖的不好,不是网文本身的问题,而是拍的人根本不懂网文,抓不到卖点爽点。而且电视剧如果不能吸引年轻人的话,迟早会被淘汰。我认识的一些写手,已经在大批量的制作电视剧本了。

    如果把网文仅仅定义在上,是钳制了网文本身的发展。但是,在各家网站逐渐的意识到网文的衍生权(不准确,我是以电子版为主权利的)价值的时候,却没有了当初做时候的勇气和公平原则。由此产生的最大坏处,就是利用电子版钳制,甚至是掠夺衍生权。我知道,有不少作者,都因此和东家闹掰。

    网络原创的主服务对象,还是网络用户(现在广义的网络用户,包括有线互联网和无线互联网,将来还可能包括广电网)。一部小说,可能同时产生很多价值,比如简繁体的出版,电子,手机,影视,漫画,游戏等等,但是总有主渠道和二渠道,三渠道等等,而作者没有时间,精力,也没有足够的经验去应付。

    而这时,公司化运营的书站,就可以体现自己的价值了。书站是作为作者的服务者形象出现的,它一方面取得作者的代理权,与各个渠道进行谈判,以达成合作的意向,另一方面,也维护作者的权益,给作者争得足够的权益,然后从交易中获得自己的提成。网站提供的是专业化的服务,包装c推广c法务等附加值。

    刚刚和一个才入行网文的传统作者聊完,有一点点感触。说实话,网文在发展在04年以前还是正常速度,到05年资本开始进入以后,把行业催熟了。催熟的结果,就是平台的作用凸显,资本的力量凸显,而对人的关怀和关爱变少了。编辑确实是个苦活,我在给新编辑做职业人生的培训的时候,有时候都很难下笔。

    网站平台和某些大渠道逐渐成为利维坦(邪恶巨人),妄图通过流水线的制作,把原属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网文改造成批量生成的商品,我记得某公司的ce一刚入职的时候,就是这种认识,现在应该有所改观。殊不知,网文真正的黄金,就在于作者的创意。忽视作者的作用,忽视编辑的作用,最终就是平台变成千人一面。

    行业因为资本而快速成熟,但是外围的各种设施却没有同时建立,导致了不少矛盾的产生:作者和编辑,作者和网站,编辑和网站等等。编辑是这个行业必不可少的一分子,他不仅仅是某些人眼中的销售员,也不是戴着编辑帽子的作者,编辑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正如以前所说:编辑不等于平台。

    编辑也是一份职业,必然要有其自身的职业规划。我是反对编辑干私活的,尤其是戴着编辑帽子当作者。瓜田李下不说,单从社会分工来讲,这也是一种倒退。我承认很多编辑是优秀的作者,但是处于同一个行业内,谁真的能公私分明呢?上班的时候,一点都不考虑自己的小说?推荐的时候,同事一点都不给面子?

    编辑应该体现自己的价值,也应该积极的去争取自身的利益。不能是因为工资少,就去码字,这对平台,对编辑,对作者都是一种损害。如果是为了兴趣,不上架销售,不拿推荐,那我想作者们也是没有异议的。行业的不完善,不能用一种不公平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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