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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身边人都觉得文学没前途,更没钱途,我就读了生物专业,也找了个正儿八经的工作。但我还是没事爱写点东西,小说啥的,后来实在不太喜欢那份混混日子的工作,就辞了当个自由写手了。”

    “兜兜转转还是顺应了本心?”

    “或许兜兜转转只是生活想告诉我我是什么样人的方式,勉强和将就只是浪费精力和时间,起码对我来说是这样的。”

    “写的都关于啥的呢?”

    “市井生活呗,琐屑之思呗。登不上大雅之堂。但家里孩子读大学还需要钱,妻子也只是个普通的上班族,靠我那不稳定的稿费有时候还有点捉襟见肘。所以晚上没事就出来做撸串的生意了,你来之前正准备收摊呢。”

    “正想问你为什么又出来卖撸串呢?”

    “那我岂不是抢答了?”

    “哈哈那你出来撸串岂不是屈才了?”

    “何来屈才呢?我每天卖着东西,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听着他们的故事,还可以丰富我写小说的素材。况且别的工作自然没有撸串这样自由自在了。”

    “怪不得看我喝闷酒就问我的心事。职业习惯咯?”

    大叔爽朗的笑了起来,“可以说是吧。其他人的故事都可以变成我的故事。”

    大叔给我递了只烟,我犹豫了一会,还是叼在了嘴里。但想起对q的承诺,还是没有抽。

    “其实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

    “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却无法阻止?”

    “是啊。但叔想告诉你,不在一起并不代表着失去,不再互相理解才是真正的失去。”

    “那我跟她是足够理解了,所有我才如此在意。与其说我在意的是她,也可以说在意的是和她相处时的自己。我害怕失去她后,没有了别人的理解,我会自己都怀疑自己的存在,最终失去那个自己。。”

    “不管结果怎么样,起码拥有过了,这已经值得绝大多数的人羡慕了。一男一女在一起,起初是因为有好感,有好感它是有条件的,条件一变它就没了,比如她美丽的面孔,性感的身材,他清秀的面孔,诱人的喉结,她或他的多才多艺之类。然后是喜欢,喜欢比有好感更持久,也更经的起考验但它们都是有生理原因的。”

    “叔,生理原因?“我疑惑地看着大叔。

    “你想什么呢。我指的是激素啥的。有的时候你分泌多巴胺,陷入热恋的时候就会分泌苯乙胺醇,想着男欢女爱时男的就会分泌荷尔蒙,女的就会分泌缩宫素,最后平平淡淡长久生活时会分泌脑啡。”

    “叔不愧比我多吃这么多年饭,除了荷尔蒙和缩宫素外我别的都听都没听过。”

    “现在不是听过了嘛。大家都说自己的感情是纯粹的,但别说摆脱外界世俗的物质了,连自己的体内的激素都摆脱不了。而这些激素或长或短都只能存在一段时间。所以我说,最长久的陪伴是理解。这是最为纯粹的感情。所以背叛爱情的人很多,背叛知己的人却很少。因为背叛知己意味着背叛了自己。即便我不了解你跟她的故事,但想必她对你也是很在意把?”

    “或许更在意,她是最高傲的龙,也是最可怜的虫,连为自己而活都是种奢望。除了我,别说没有理解她,她连能说上话的人都很少。她脆弱又勇敢,像是拿着个长矛的瓷娃娃,勇敢冲向深渊,对其他男的来说,她的故事让她的显得更坚强,对于我来说,她的故事让她显得更脆弱,我真的很想保护她,但竭尽所能,也改不了最终的结果。无论我想为她做什么,她都似乎不想让我跟她一起经历她所经历的,她只想一个人接受不想接受的结果。”

    “那确实糟糕透了。叔和那个她呢,并没有你和她那么不幸了,我跟她说不上喜欢,甚至更像平淡的朋友,联系的也不多,只在需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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