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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友情所蒙蔽,而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哪怕朋友失和也再所不惜。

    同治三年六月间,曾国藩在和太平天国的军事对垒中,攻克金陵,大获全胜,他上奏皇帝,说洪秀全的儿子已自焚,其他余孽也一网打尽。但左宗棠却得到另外一则情报,太平天国的幼主已逃到了湖州,有可能东山再起。虽然曾氏对他有知遇之思,但他还是将此实情面奏给同治皇帝。从而导致了二人失和。

    朋友间相处,友谊固然重要,但要丧失原则,或者是非不分去维护友谊,那么这种友谊值不值得维护,就要认真考虑了。

    (3)根本利益不能让。

    一个人的利益有很多种类别,有的是一般xìng的利益,这种利益受点损失,一般人也不放在心上,但当根本利益受到侵犯时,就不能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在根本利益上应该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原则。

    2、厚须有度。

    对于恶棍来讲,忍让宽容的言行是噪音,这是因为他们听不进良好教养的语言。得寸进尺,打你三下还不收手,那就是恶棍。你应该咬他一口了。

    哲学上常常把度作为质和量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度之中间,包含了具有一定量和质的结合,在度之中,事物的xìng质变化于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出现根本xìng的变化。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xìng质便会出现新的特点,正如水在100度之内仍然是水,可一旦烧开便变成了气体一样。在采取厚的策略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度,比如在下列情况下,就不能一味采取“厚”的策略。

    (1)下不为例,事不过三。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厚”,可以一次、两次,但决不可一退再让。忍让到一定份上,必须有所表示,使对方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退让不是一种害怕和无能,而只是出于一种“厚’,从而不再继续下去。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一些这样不识好歹的人,他们为所yù为,得寸进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让当成是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对待这种人,在经过几次忍让之后,看清了其真面目,则不应再忍让下去,可以适当地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并通过正」当的方式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不是。当然,这种晓之以厉害的方式和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让对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态度,这便是可以参照的一条原则。

    (2)对方得寸进尺时,不可再“厚”。

    有些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由于对方采取了“厚”的态度,使之得逞。可是,这种人在得逞之后,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了其利yù,以至于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这时,作为当事人,便不能自然保持一种“厚”的态度,而必须随着事物xìng质的变化而毅然决然地予以反击和抵抗。例如,有些罪犯在打家劫舍的时候,起初目的只在于一些金银财宝,但后来发现还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子,便顿生邪念,企图强暴。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只是出于不愿为一些身外之物而惹来xìng命的忧扰,而克制了自己的抵抗,如今事情已经不是一种身外之物了,而是自己的血ròu同胞了,就不可再行“退”让了。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是经常发生的。之所以会这样,就在于那些不识好歹的人常常会由于得到某些不公正的利益之后,使自己的行为在一种恶xìng膨胀了的邪念的驱动下,由一般的越轨而发展为犯罪。如果是这样,我们便不可再一味地“厚”下去了。

    (3)自己濒临“绝境”时,不能再“厚”。

    忍无可忍的情况通常出现在一些公共场合之中。有些人以为别人也不认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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