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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本墨 子都作“微”,因唐人书法,“徽”、“微”两字甚易误混,说见拙着读庄发微及旧唐书地理 志旧领县之表解(一五四──五页)。

    “令男女可知”句,吴疑文义不接;余按此句实注文,故以括 弧别之,犹言须令一般男女都晓得。

    “各一”两字,孙、吴均属下读,于文义不合,此言每人止一 徽也。今世有帽徽、领徽、袖徽等,其制日趋于繁琐矣。

    7 鼓,中军一,每鼓三、十击之,有鼓之吏,谨以次应之;当应鼓而不应,不当应而应 鼓,主者斩。

    此言司鼓之制。

    孙、吴均以“各一鼓中军一三”为句,孙云:“疑当作中军三 ,言鼓多于左右军,‘一’衍文。”余按“各一”两字既非上连左右军,何从知是指左右军之 数?况下文又云“有鼓之吏”,更见除中军外,有鼓者还不止左右军,墨子书常用一个字起题 ,故“鼓”字实本节之标目,一般号鼓自应从中军发出(参酉篇 9),故曰“鼓,中军一”,“三”字涉下“三十”而衍。

    三、十击之,言击鼓之数,自三至十,前4节有三击至八击之 规定,酉篇20节又言昏鼓鼓十,可证。各“应”字均读如答应之应,非应该之应,当应不应 或不当应而应,均失令惑众,故司鼓者处斩。

    8 道广三十步,于城下夹阶者各二其井,置铁●。于道之外为屏,三十步而为之圜,高 丈。为民,垣高十二尺以上。

    此言道上之卫生设备,与旗帜无关。

    王以“其井置铁●”为句,于以“各二其井”及“置铁●于道 之外”为句,吴以“于道之外为屏”为句,(孙、吴两书均无圈点,止有附注者乃知其如何读 法。)兹参合数家读如上:谓城下大道夹阶之处(城上当阶见未篇6)各有两井,(其井之“ 其”或衍文。)井置铁罐,所以备贮水也。(●,金文作,洛阳伽蓝记:“石槽、铁罐供汲 行人饮水。”一切经音义八:“罐、汲器。”皆与此之铁●同。)

    道外筑屏厕,子篇22言五十步一井厕,此言三十步,小异, 原文或当作“三十步而一”。圜,围绕也,即子篇“周垣之高八尺”,所异者此高一丈耳,孙 谓圜当作,大误。

    据子篇39,厕与有别,此言民,则属于人民公用,其垣 更高。

    9 巷术通周道必为之门,门,二人守之,非有信符,勿行,不从令者斩。

    此言街巷置门闸以验往来符识之法。术亦道也,周道见子篇4 5,大道也,“通”字据孙注补,否则文义不明。

    信符即前文2节之“节”,正属于徽识一类,孙、吴谓此节与 旗帜无涉,均属误会。

    10 诸守柞格者三出却适,守以令召赐食前,予大旗,署百户邑若他人财物,建旗其署 ,令皆明白知之,曰某子旗。柞格内广二十五步,外广十步,长以地形为度。

    此言却敌立功者有赐食、赐财及授旗等劳军方法。

    柞格见午篇14,旧讹牲格,“柞”、“牲”因形近而讹 。

    击退敌人三次有功者,太守便传令其人至前赐食(苏于“赐食 ”断句,非也。)授以百户之邑或他人财物,又给予大旗,竖于营署,使人民都知道是某人获 得之旗;“某子”犹孔子、孟子之“子”。尉缭子兵教上篇云:“乃为之赏法,自尉、吏而下 尽有旗,战胜得旗者各视其所得之爵以明赏劝之心。”合观本节,知现代外国授旗之礼,我国 自古有之,特后世不常施行耳。

    “长”旧讹“表”,兹依吴校改,今本墨子多讹“长”为“表 ”。

    11 勒卒中教,解前后、左右,卒劳者更休之。

    此言部勒士卒之法。

    中教读如“中规矩”之“中”,部勒之使合乎教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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