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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公乃退食,舍于中太庙之右,祝、史舍于社。百官具御,乃升 ,鼓于门,右置旗,左置旌,于隅练名,shè参发,告胜,五兵咸备。乃下,出俟,升望我郊。 乃命鼓,俄升,役司马shè自门右,蓬矢shè之,矛参发,弓弩继之;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 之。祝、史、宗人告社,覆之以甑。

    此言战事前,祝、史(太祝及太史)祭告四周山川及诸侯誓师 之礼,今仅略解其字义。戎,战事也,按先于戎谓战前。

    公指当日之诸侯。其人指敌人。旧本“唯乃是王”,孙改“唯 力是正”,于改“唯乃是匡”,今从吴改。

    因“上”与“详”韵,且于改者上下文气不接也;“详”,余 疑是“让”字。予必坏亡尔社稷,灭尔百姓二句,述敌人之语。参即三,下同。“尚”下,苏 谓当脱“夙”字。厦,毕疑厉之讹。左右,助也。死同尸,主管也。

    于隅练名,或即在门之左右隅作铭识。

    俄者,须臾之间。役司马,官名。校,军吏。

    挥,景羲谓即徽字,战时置于衣下,各有处,厌胜用之,以除 不祥,若然,则即日军所常佩千人针神符之类。覆之以甑,亦厌胜术之一。

    (申)旗帜第六十九

    1 守城之法,木为苍旗, 火为赤旗,薪樵为黄旗,石为白旗,水为黑旗,食为菌旗,死士为仓英之旗,竟士为虎旗,多 卒为双兔之旗,五尺童子为童旗,女子为姊妹之旗,弩为狗旗,戟为●旗,剑盾为羽旗,车为 龙旗,骑为鸟旗,凡所求索,旗名不在书者,皆以其形名为旗。城上举旗,备具之官致财物, 物足而下旗。

    此言城上举旗以代口号之法,实近世所用打旗号之最古形式; 在城上需要某种物品或要某种人应用,口号不易及远,故改用举旗法来替代,主其事者便照旗 号办理,待征集已毕,即将旗收下,所谓“物足而下旗”也。

    苍、赤、黄、白、黑五旗,并以颜色为别,苍即青色,需材木 时悬青旗,余类推。通典一五二云:“若须木●拯板,举苍旗;须灰炭铁,举赤旗;须檑木 樵苇,举黄旗;须沙石砖? ,举白旗;须水汤不洁,举黑旗。”与本书相类。

    菌是食品,故食为菌旗,孙疑作“茜”,按茜,赤黄色,易 与“

    赤”混,且常言未见有取“茜”与五色并列者,孙说不 确。

    孙又云“自仓英旗以上七旗,并以色别”,因俞云“仓英之旗 乃青色旗”也;松语文学Www.16sy.coM免费小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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